2022年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通过党委中心组会议学法、集中培训学法、庭审旁听学法、法制讲座、网络学法、科室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丰富内涵、精准把握核心要义,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着力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年度至少安排X次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至少开展X次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工作人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市《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监察支队)

2不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通过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听取法治建设

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切实把党的领导真正贯彻落实到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全过程。(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各市《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监察支队)

二、依法履职提升服务效能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营商环境建设,积极促进沪苏营商环境“同城化”。通过规范审批中介服务、精简行政审批材料、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实行安全风险报告、提供培训需求服务、实行“安责险”惠企政策、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等措施,为营商提供安全稳定环境。(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危化处、基础处、规划科技处,责任单位:各市《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

4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进一步压缩许可办件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助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优化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即办件占比,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继续深化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对已列入“双随机”联合检查名单的企业原则上不再进行单独检查。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实现市场主体证照监管信

息互联、数据共享,制定完善各项业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危化处,责任单位:各市《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监察支队)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5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地方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严格遵循《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及《xx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情况下,因地制宜,结合《xx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等省规章内容,推动出台《xx市安全生产条例》,通过地方性立法解决部分安全生产领域“分不清”“没人管”“管不好”监管痼疾。在立法过程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立法内容,充分听取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对立法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事项加强论证咨询,推进对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各市《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监察支队)

6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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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信用信息“双公示”管理规定,按时上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推进信用信息共用共享,切实营造失信惩戒警示氛围。参照国家发改委即将出台的《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配套完善我市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主体信用修复制度,明确企业信用修复条件、标准和程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制定实施《xx市安全生产领域信用监管实施办法》,明确信用信息归集、信用承诺、分类分级监管、联合惩戒等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市安全生产信用监督管理体系。(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各市《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

15提升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强化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做好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不断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机制,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灾情会商研判,建立政府组织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的突发灾害事故联动处置机制,加强军地协同合作,定期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应急演练,推动应急响应工作不断完善。(牵头单位:应急指挥处、防旱防汛处、消防协调处,责任单位:各市《区》应急管理局)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16加强行政执法约束监督。按照《安全生产监

管执法监督办法》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年度执法监督计划,有计划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日常、专项监督工作。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执法监督督察,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定期对监督督察情况进行通报。建立健全执法案卷抽查评查工作机制,在单位内部定期开展案卷自查基础上,每月对下级开展网上巡查1次,通过采取分组集中、互评互查、交流点评的形式年度至少开展1次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对案件办理的程序、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文书归档等进行全面体检,持续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监察支队,责任单位:各市《区》应急管理局)

17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托部门网站、AAA,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对涉及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等公共监管信息,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各市《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

八、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8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举措,树牢安

 

 

全发展理念,推动安全责任落实,提升全民安全素养,凝聚安全发展共识,营造起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宣传教育处,责任单位:各市《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

19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持续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发布指导案例,加强以案释法,提高企业法治意识,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广泛运用“说理式”执法,将普法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宣传教育处,责任单位:各市《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