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科室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考核对象:局内设各科室和审核中心,其中审核中心纳入固投科一体考核;法规科、内审科不参加科室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业务工作、内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加分事项和工作满意度测评五个部分。

二、考核指标体系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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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无故不参加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每人每次扣1分;不参加“审计讲坛”经验交流的,每人每次扣2分;不完成上级交办的审计论文征集的,每人每次扣2分。

 

资料收集整理。全局、各科室组织的各类活动,分别由办公室、各业务科室负责收集资料,少一项扣3分;每一审计项目要有影像资料,少一项扣2分。(所有资料交办公室保管留存)

保密安全。审计资料泄密、丢失,造成恶劣影响的,每项扣5分;发生安全事故的,每项扣5分。

3

党风廉政建设

5

各科室

无故不参加局统一组织的各类集中学习和主题教育活动,未完成学习教育相关任务的,每人次扣1分。

机关支部办公室

未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局党组、支部交办的党课、理论研讨、征文等各项任务的,每人次扣1分。

 

 

 

 

 

 

未按要求完成“学习强国”等学习任务的(每日学习积分任务10分),全年累计超过10天的,扣1分;累计超过20天的,扣2分;累计超过30天的,扣3分;累计超过40天的,扣4分;累计超过50天的,扣5分

机关支部办公室

无故不参加“大走访”、扶贫、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的,每人次扣1分。

工作纪律。上班迟到早退的,每人次扣xx分;旷工的,每天每人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局组织的各类活动,每人次扣1分;不参加局里安排的各类值班的,每人次扣1分。工作期间玩游戏、炒股、网上购物、睡觉等不合规范行为,发生上述情形1次扣1分。上述事项,被通报的加倍扣分。

考核办根据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项监督反馈情况评分

 

 

 

 

 

科室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委具体办法及“十条禁令”规定,以及审计“四严禁”“八不准”纪律要求,被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查实的,每人次扣2分;被通报的,每人次扣5分。

 

科室人员未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有关党建工作任务,每人次扣2分。派出审计组未按要求建立临时党支部的,扣牵头科室1分,执行“三化一专”制度不到位的,扣1分。

其他各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每人次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