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反间谍法宣传日微党课

更新时间:2024-05 来源:网友投稿

加拿大公民康明凯,曾任驻北京外交官,后加入国际危机组织。他以伪造商人身份、虚构经商事由的方式进入我国,搜集了大量涉及我国国家安全的信息,其中包括数份机密级国家秘密和情报。

案例2

某市国家机关处长岳某,在某地餐厅与境外间谍结识,后被利诱策反,保持了长达10年的情报关系。期间,他通过盗取、拷贝等方式获取7400多份文件资料,包括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文件500余份,涉及我国新型武器装备等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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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工作生活中,不私自打探、传播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不非法获取、持有、买卖涉密文件、资料。捡拾到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应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网上交流不发表涉及国家秘密的言论,不涉及我军武器装备、军事部署、军事演习等敏感话题,不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图片、视频、音频资料。

(4)AAA、laobiganer.com、钉钉交流或网络求职中发现有要求提供D政、军工、科研单位涉密信息、内部敏感信息,或者高薪求购涉密资料、内部刊物等的,应提高警惕,予以拒绝。

(5)不带境外人员参观或进入非开放区域、场所,不填写境外人员发放的各种调查表,或替他们撰写社会调查方面的文章。发现有人在军事禁区或军事管理区非法拍摄或测绘的,应予以制止,并报告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

(6)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在国外刊物上发表文章,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为境外人员提供或代购内部读物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