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XX届X中X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xx市第十四次党代会、xx市委经济工作会议、xx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确保粮食面积只增不减,全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着力优化粮食品类结构,提高粮食单产,发展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加强自然灾害防范和重大病虫害防控。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强政策扶持,强化措施落实,开展督查考核,全力以赴促进粮食稳产增产。

(二)目标任务。2022年,全市计划粮食生产播种面积***万亩,其中早稻播种面积***万亩,一季稻(含一季晚稻)播种面积***万亩,双季晚稻播种面积***万亩,旱杂粮播种面积XX万亩(含大豆XX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XX万亩)。

二、重点工作

(一)增加粮食播种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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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点支持有建设需求的产粮乡镇,重点打造一批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加强质量管理,严格竣工验收,及时上图入库,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建一亩成一亩。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完善建后管护机制,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作用。因地制宜推广农业节水技术,指导农民因墒因苗科学灌溉、节水灌溉。

(四)提升抗灾减损水平

1推进科学防灾减灾。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沟通会商,重点加强风雹、干旱、洪涝、倒春寒、寒露风等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制定完善技术预案,提前落实防御措施。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和作物生育进程,分作物、分灾种制定抗灾救灾技术指导意见,提前落实救灾物资准备,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加强减灾补损指导服务,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强化农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高应急抢种抢收效率。

2加强重大病虫害防控。组织开展“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确保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总体危害损失率在X

%以内。突出抓好草地贪夜蛾防控和水稻二化螟、“两迁”害虫、稻瘟病、纹枯病、稻水象甲等重大病虫害防控。加密监测分析,适时启动周报、日报制度,做到准确预报、及时预警、科学防控。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深入推广“稻鸭”“稻渔”“稻虾”“稻烟”等模式,降低化学农药的使用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生态环境安全。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开展统防统治,最大限度降低病虫危害损失。

3推进粮食生产环节减损。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推广发芽率高、适宜机收、易储存等优良品种。开展联合收割机田间作业测评,推动机收减损,强化作业规范指引,确定适宜收割期,加强机手培训,规范机具作业速度、喂入量等操作要求,降低机收损失率和破损率。

4大力推广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由财政统筹资金,为全市水稻购买保险,实现水稻保险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xx市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常务副组长,主管农业的市领导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委、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审计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供销社、市气象局及各粮食生产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

(二)压实工作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建立党政同责责任体系,压实党委政府共抓粮食生产的工作责任。各联点市领导为乡镇(街道)粮食生产联点责任人;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乡镇(街道)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书记为本村(社区)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联村(社区)乡镇(街道)干部和村(社区)干部为粮食生产直接责任人,形成“市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包组到户”的责任体系。春耕生产期间,市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日一调度”“一日一排名”和“末尾约谈”制度。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不定期开展粮食生产工作督查。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要组织联村干部、村(社区)干部、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召开春耕备耕、粮食生产会议;通过“屋场夜话”“村村响”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短信AAA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粮食补贴政策、水稻“单改双”的重要意义。

(四)加强技术指导。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粮食生产技术服务指导组,分乡镇(街道)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各乡镇(街道)农业技术服务人员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确保粮食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到位。

(五)强化政策支持。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统筹用好相关项目资金,落实粮食生产补贴政策,制定工作方案,确保资金落实到田到户,并及早兑付。要拓宽粮食生产投入渠道,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

(六)强化结果运用。将粮食生产督导考核情况纳入对乡镇(街道)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对新增集中连片抛荒2

 

 

亩以上的乡镇(街道)在粮食安全考核中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抓实抓好粮食生产先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先进种粮大户评比,进一步调动政府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保持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好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