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2023年市安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安全基础,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尽力减少一般事故,继续保持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将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各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市县党政正职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对新调整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开展轮训,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

导,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市安委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分工负责)

2.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3月底前,结合年度市安委会工作要点,制定市安委会负责同志年度“工作清单”。(责任单位:市安委办)推动各级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市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市安委办牵头,市委编办、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队分工负责。)推动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市安委办)

3.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协调推动作用。(责任单位:市应急局)落实市安委会十四个专项领导小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市安委办牵头,十四个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单位分工负责)推进市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动态调整充实市安委会办公室组成人员,明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协调解决跨领域跨地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市安委办)推动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

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或组长,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4.夯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动态调整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优化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管理和服务事项。对新业态新领域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及时提请明确主责部门。(责任单位:市安委办牵头,市委编办配合)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加强醇基燃料、旅游景区玻璃栈道和“步步惊心”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储能电站、室内冰雪场所、综合管廊等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消防救援队、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及时消除技改矿、停产矿、关闭矿等安全监管盲区漏洞。(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应急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工负责)强化对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进县、乡、村、护林员四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森林火灾防控水平。(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5.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推动各地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各级安委会对各部门、各地区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推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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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长三角一体化平台,找准短板不足,学习先进、打牢基础、夯实本领,不断提高执法质量。(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成员单位)

19.规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修订《XX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XX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规程(试行)》,制定出台《XX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XX市安全生产举报核查办法(试行)》,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平台升级改造,探索举报人诚信评价办法。宣传落实《XX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支撑和保障能力

20.强化安全生产规划落实。落实好“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安全生产规划各项工作任务。10月底前,组织开展“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责任单位:市安委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21.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XX模式”的意见》,在城市生命线安全一期工程基础上,坚持查漏补缺、提标扩面,推进燃气、桥梁、供水、排水防涝等领域“全覆盖”,并拓展至燃气终端(工商户和家庭)、消防、电梯、窨井盖、热力、综合管廊等领域,因地制宜探索建设路面塌陷、轨道交

通、城市照明等特色应用场景。各县(市)依托市级一期平台基础,建设监测预警分中心,覆盖燃气(含燃气终端)、桥梁、供水、排水防涝、消防等重点领域。(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的规定,大力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加大对XX等城市安全发展的指导力度。(责任单位:市安委办牵头,各地落实)

22.加快应急管理数字化转型。完成应急指挥协调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卫星通信网、窄带无线通信网,构建空天地一体、公专融合、全程贯通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强化大震巨灾及“三断”条件下通信保障能力。积极推进各领域应急系统和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和信息归集,提升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23.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等行业领域安

全避险、应急救援等关键技术攻关及先进适用装备研发。推进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消防救援队分工负责)

24.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落实。推进全市非煤矿山标准化班组创建工作。完善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平台,统筹建设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化平台,推动煤矿建设智能化采掘工作面。(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XX局、市应急局)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农村道路“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和“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路侧护栏)及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推动各地区因地制宜强化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分工负责)加大对城市重点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全封闭的推进力度。(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上铁XX办事处)

25.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水平。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先进适用装备配备水平,推进装备物资储备库和战勤保障储备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队)持续推动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

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26.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力度。鼓励企业建立内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激励奖励机制办法。(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委宣传部)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财政局、XX银保监局)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局)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严厉查处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地方深化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部门)

27.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拍摄制作典型事故系列警示片并在主流媒体上公开播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江淮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安全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常态化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推动应急科普宣

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场馆、专区建设,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利用政府网站、微博AAA、社区宣传栏、“村村响、户户通”等线上线下资源,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运用XX市应急管理网络宣传教育平台,面向全社会公众开展公益性法规常识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