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人民政府工作规范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型、服务型、高效型、廉洁型政府,加快实现在全省率先晋位升级,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两个率先”奋斗目标,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和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政府会议

(一)县政府各类工作会议

县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长碰头会议、专题会议、安全生产例会等会议制度。

1.县政府全体会议

---此处隐藏25422字,下载后查看---

 

 

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分解由我县完成的重点工作任务、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或下达的责任状规定工作任务的实施和落实情况,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县政府重要会议(活动)会风会纪执行情况,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督办。所有督办事项,均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县长、相关副县长(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

(四)建立县政府重点工作台账动态管理机制

县政府建立重点工作台账,主要包括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碰头会议议定事项;县长办公会议中涉及到县长安排的重要工作,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台账。县政府重点工作办理状态分为已办结、正常推进、推进缓慢、特殊情况四种类型,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对已达到县政府要求标准的事项列入已办结类型,进行销号;对出现特殊原因已不可能办理或需延期半年以上才能继续办理的事项列入特殊情况类型,进行销号;对超过规定时限或未按要求办结的事项、没有明确办理时限且办理周期已超过两个月的事项原则上列入推进缓慢类型,进行挂牌督办。县政府办公室每周对新安排的县政府重点工作和上期正常推进的及推进缓慢的事项进行梳理并报告县政府;每月对所有县政府重点工作分月度进行梳理汇总并报告县政府,实行“周检点、月汇总”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