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按照“七大机制”和“四早”“五快”要求,坚持条块联动,以区(县、市)为主体,以行业主管部门为支撑,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引导群众自觉进行核酸检测,努力实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有效防范病毒隐匿传播和疫情扩散风险,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和城市安全运行。

二、实施范围

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在xx区、xx区、xx区、xx区、xx区、xx区和xx高新区开展。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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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强化数字赋能。大数据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将本区域内的所有采样点在百度和高德地图上予以标注,方便群众查询。各地应做好采样点校准和“忙闲”状态打卡工作。同时,将核酸检测数据与人口库等基础数据进行比对,形成全市待检测人员专题数据库,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并赋能各区(县、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工作专班要统筹抓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宣传、网信、信访、机关工委、公安、经信、交通、住建、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大数据管理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具体负责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各项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亲自抓好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配合市六区和xx高新区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业务指导、采样培训、检测服务和质量监督;大数据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化支撑;公安部门负责场所码赋码;经信部门负责防疫物资保障;交通部门负责核酸样本送检相关工作;住建部门负责动员物业管理人员参与核酸检测保障服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做好公园、人行道等市政设施内采样点设置和标识;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集中后的处置;信访部门负责相关投诉的受理、转交办以及咨询解释等工作;机关工委要做好机关干部的组织动员;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网信部门要及时处置舆情。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官方媒体公布核酸采样点地址、服务时间等信息,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及时予以动态调整;要加强正面引导,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准确澄清不实传言,纾解群众焦虑情绪,营造人人同心抗疫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督考核。纪检监察机关要牵头成立检查指导工作组,督促相关单位对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切实筑牢防疫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