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31日,县委巡察三组对XX镇开展了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1年5月12日,县委巡察三组向XX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13项共36个问题,提出了3条整改意见,移交信访反映1人1件。XX镇党委高度重视对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反馈的36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6条,基本整改完成。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XX镇党委和党委书记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政治定力,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抓好县委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推动整改取得实效。突出关键少数,筑牢责任链条。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问题整改责任领导,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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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全面排查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条销号,坚决予以清退,截至8月8日,共组织清退xx元。及时清理应收款项,并做好账务处理。同时,镇党委约谈3个村的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共6人。

2存在改而再犯的情况。

制定《XX镇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从源头抓起,防止问题反弹。镇党委约谈2个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提醒他们要严格按照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规定,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共约谈4人。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巡察反馈问题线索。但移交信访件1人1件,已办结。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下一阶段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着力提高村(居)集体“三资”管理质效。

(1)资产清查和定期报告制度。村集体应当以每年12月31日为清查时点,对全部资产进行清查,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

(2)资产登记制度。村集体所有资产资源要全部纳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管理。要按资产的类别建立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做到应登尽登、资产明晰、账实相符。

村集体的资产资源台帐要报送镇“三个中心”备案。

(3)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和集体工程建设要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为防止寅吃卯粮,促进集体经济长远发展,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期限超过当届任期的,原则上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5年的资产资源承包、租赁收益。镇经济合同审核服务中心要及时跟踪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对未按期履行合同、违约或变相违约、擅自改变合同条款等损害村集体利益问题,要及时向村集体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4)财务公开制度。村集体应当将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定期逐笔逐项向全体成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年初公布财务收支计划;每月公布各项收入、支出情况,财务往来较少的村可每季度公布一次;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对于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含土地补偿费收支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等情况要实行专项公开。

(5)加强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和经济合同审核服务中心建设,依职责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的指导和监督。

(6)加强监督执纪。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优配强村务监

督委员会和村级党组织纪律委员,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党组织纪律委员的作用,加强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末梢”。镇纪委坚持每季度对村集体“三资”进行抽查的定期监督和不定期抽查监督机制,强化监督。另外,加强村集体“三资”领域违纪的查处力度,对违纪人员按照党纪政纪进行顶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