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政策”下优化住房保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三孩”政策是适应社会新发展、改善人口结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出的重大决策,各项配套支持措施的推进实施,必将进一步提升群众生育和养育的获得感。从养育角度来说,养育三胎需要更大的住房空间,近年来房价持续攀升,三孩家庭改善型房源置换仍受到系列政策限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育龄人群的生育意愿,亟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存在问题

一是住房置换转让约束大。随着财富的积累以及子女增多后的功能需要,生育孩子导致家庭人口总数增加对住房面积和功能提出更高要求。在置换改善过程中,由于转让政策不灵活,限制二手房出售周期长,导致购房后转让置换约束较大,较难满足育龄家庭的实际改善需求。目前省内各市二手房住房转让政策为取得不动产权证1—5年方可上市交易,且未根据住房套数及家庭子女数量做相应区分,育龄人群有孩家庭换房、多孩家庭二次购房等合理需求未能得到充分满足。

二是银行信贷政策不灵活。在国家调控政策下,房贷政策逐步放宽,首套房贷优惠政策没有随着住房供求形势的变化而适时调整,脱离了住房消费的实际情况,既给金融机构留下了隐患,也给消费者带来了负担。金融机构执行房贷政策不到位,导致大量不符合放款条件者,特别是炒房者获得了住房贷款,造成房价飙升,且在购房贷款过程中,公积金贷款额度有限,同商贷利率差别较大,在购房过程中公积金贷款无法使用或额度较小,导致育龄人群商贷购房按揭还款压力增高,抑制育龄人群生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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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托育场所及设施建设。统筹规划托育设施建设。将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虽在2020年下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把独立占地的托育机构和场地建设布局纳入相关规划,制定实施计划,但在国家全面放开三胎的新形势下,原有规划已不能满足实际要求,建议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当前形势重新制定托育服务设施建设计划,明确供需配比,在住宅土地出让时同步开始进行托育场所建设。并将其作为政府重点工作计划进行实施,通过新建或利用现有机构设施、空置场地等改扩建,满足托育场所需求,建设一批普惠性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在托育机构收费方面,完善相关补助及收费政策,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增强群众在定价方面的话语权。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逐步满足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并可对现有幼儿园资源进行整合,让有空缺学位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实施托幼一体化。实现资源及场地共享,减少家长入园焦虑,降低多孩家庭养育负担。材 料 君文库会员价格限时优惠中,每天更新材料,有意加入请联系,: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