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部署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是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和重要保障,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对清理、削减、承接、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等工作进行了细化部署。今年5月,县上专门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不断促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向纵深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成效。

(一)围绕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取得新突破。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先手棋”, 积极承接省市下放职权,及时取消调整审批事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了各项审批事项接得住、管得好。一是积极承接取消审批事项。针对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跟进沟通衔接,确保承接工作顺利完成,**年以来,先后分六批承接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79项。同时,重点对投资项目、生产经营活动、建设项目等领域行政审批事项以及直接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和优化调整,取消本级行政审批事项133项,取消调整非行政许可事项52项,减幅达56%。二是切实规范管理审批事项。全面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制定出台了《**县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意见办法,对保留的行政审批,推行目录管理、业务手册、办事指南、行政审批电子化信息化、数据共享、监督检查“六位一体”的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三是不断优化集中审批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标准,着力抓好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改善了集中审批服务环境。大力实行行政审批“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机制,目前行政服务中心入驻部门30个、各类审批事项270项,今年至目前受理各类审批及服务事项26775件,办结25964件,提前办结25512件,按时办结率97%

,提前办结率达到95.3%。四是全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去年,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中介机构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组织工信、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不符合规定存在的中介机构进行了取缔停业。目前,除发改、公安等5部门涉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等8项事项在行政审批中由中介机构服务外,再无审批事项委托中介办理的情况。

(二)围绕“三证合一”,稳步推进,在商事制度改革上取得新进展。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稳步实施“先照后证”、“三证合一”等制度,大力推进企业注册登记便利化,不断释放活力,增加动力,促进了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一是扎实推进“三证合一”改革。全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制度,登记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年**月**日至**月**日,共核发各类企业“三证合一(一照三号)”营业执照481户,核发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一照三号)”营业执照655户。**年**月**日开始,实行“一照一码”改革,止目前共核发各类企业“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户。二是稳步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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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简政放权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已出台的简政放权等措施尚未完全落实到位,“玻璃门”、“弹簧门”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中梗阻”的现象也还不同程度存在,“最后一公里”还没有完全打通。

二是审批服务的效能还需进一步提升。受体制机制影响,部分项目审批慢、审批难、环节多的问题还存在,县级并联审批还未完全实行,项目建设审批效率不高,不同程度影响了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

三是事中事后监管有待进一步推进。一些部门搞审批轻车熟路,搞监管办法不多、经验不足。有些部门还存在重审批、轻监管,或只批不管、以批代管、以罚代管等问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开弓没有回头箭”。县政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县委领导下,在县人大监督和支持下,按照“创新驱动

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目标要求,围绕“高度透明、高效服务,少审批、少收费,尊重市场规律、尊重群众创造”,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放管并重和宽进严管,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切实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一)纵深推进简政放权。再砍掉一批审批事项,切实降低就业创业创新门槛,年底前,再取消一批“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投资项目核准及前置审批、资质资格认定、评比达标表彰等事项,全面清理取消省、市明确的非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再砍掉一批审批中介事项,切实拆除“旋转门”、“玻璃门”,精简中介评估事项,加快摘掉中介机构的“红顶”,强化服务职能,促进更好更快发展。

(二)切实优化审批服务。取消审批过程中的繁文缛节,切实方便企业投资、群众办事。进一步完善《**县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实施办法》,实行重大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分送办理、联合踏勘、同步办理、限时办结、一窗发证、跟踪督办制度,切实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着力解决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等问题,为企业发展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空间。

(三)全面加强市场监管。针对新的市场主体大批涌现等实际情况,转变监管理念,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基础管理,建立分类监管制度。组织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所涉及相关职能部门,尽快明确后续监管举措,探索实行综合监管和执法、随机抽查监管和“智能”监管等机制,使市场和社会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

 

 

(四)深化政府效能建设。在个别部门开展了政府效能建设试点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效能建设举措。围绕政府部门基础管理情况、行政权力运行情况、部门内部管理情况等,就部门管理资源是否科学配置、部门管理要素是否优化、部门运作方式是否完善、部门工作作风是否改进等,进行全面评估。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各类渠道发现政府部门履职问题,切实形成工作闭环,不断提高政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