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党建引领培育“红色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部署和要求,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和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引导“红色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按照党建引领、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注重质量的原则,到2022年底,每个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每个街道打造至少1个“品牌”社区社会组织,全区“红色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作用发挥初见成效。再经过1年的全面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整体发展更加有序,“红色”属性更加突出,管理制度更加健全,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成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和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有力支撑。

二、工作步骤

(一)试点阶段(2022年5月6月)。各街道要做好“红色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筹备工作,选取社会基础好、重视程度高的社区作为试点。针对社区居民不同需求,培育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社区社会组织。原则上每个街道选择1个试

点社区,于5月7日前将试点社区名单和工作方案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备案。6月底,试点社区要组建完成不少于6个社区社会组织初步形成可学可看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二)全面推开(2022年7月一9月)。各街道要在总结试点社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需求导向、主动而为,抓点促面、打造特色”的原则,合理规划布局,明确各社区发展目标、培育特色和培育重点,分类施策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并在推进发展中优化质量。9月底,基本完成每个城市社区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的工作任务。

(三)提升阶段(2022年10月12月)。各街道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完善章程,规范服务内容,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打造“品牌红色社区社会组织”。到2022年底,各街道分别打造不少于1家在辖区内具有影响力的示范性“红色社区社会组织”。12月底,区民政局组织对各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三、主要措施

(一)精心排摸需求,建好社区社会组织

1开展调查摸底。各街道社区开展调查摸底,通过召开座谈会、电话访问、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社区居民意见,全面掌握辖区内现有社区社会组织详细情况,了解社区居民需求,梳理汇总出需求意向。针对居民最集中最迫切

---此处隐藏6829字,下载后查看---

11开展“邻里守望”系列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以“邻里守望”等为主题,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主题志愿服务活动。重点为社区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亲情陪伴、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社会融入等各类关爱服务,构建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引导慈善公益组织支持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深入社区,依托社区社会组织为重点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关爱服务,为兜底保障、社区服务提供支持力量。

12开展“共建共治共享”系列社区协商活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协助居委会带动居民有序参与居民自治,依法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倡导“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通过协商议事会、文明行为评议团等组织形式,发动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等多方主体围绕公共服务、矛盾调解、志愿服务等社区重要事务,定期组织开展协商议事评议活动。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汇聚民智、收集民意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委托开展居民调查等方式,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发挥收集、反映居民诉求作用,拓展居民群众利益表达渠道。

13开展“共创平安”系列社区治理活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社区矛盾化解、纠纷调解、心理疏导等工作。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平安社区建

设,协助做好社区矫正、社区戒毒、重点人员帮扶、社区康复,有序参与应急救援、疫情防控等工作。针对社区治安、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物业管理等突出问题,在每个小区、楼栋成立“爱我”志愿服务队,广泛调动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党员干部参与治安巡逻、商圈整治、文明劝导、垃圾分类、文明积分等活动,教育引导居民群众做文明人、办文明事,人人争当文明的倡导者和实践者。

14开展“文化铸魂”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歌咏、读书、书法、朗诵、科普知识等群众性文化教育活动,弘扬时代新风。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百千万”工程,协助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点做好社区文化、节日文化、广场文化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培育发展“红色社区社会组织”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组织部门要做好“红色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民政部门要指导推动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研究制定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全面协调发展。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的规划布局、备案管理、发展指导等方面具体工作。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重大活动申报、诚信评估、失信惩戒等管理制度与退出机制,将社区社会组织活动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社区居委会要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活动情况,引导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和社区治理等

(三)加强宣传动员。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载体,深入挖掘、广泛宣传“红色社区社会组织”的典型事例,宣传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不断扩大其社会影响力。对作用明显、贡献突出的“红色社区社会组织”给予重点奖励,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管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支持“红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