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汇报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为切实解决事业单位存在的党建不强的“焦点”、功能不清定位不准的“难点”、机构臃肿的“痛点”和政事不分职责不畅的“堵点”问题,**县深入落实中央、省、市要求,积极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2021年被确定为全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县,并先行在县水利系统开展了改革试点工作。

一、聚焦政治引领,党的领导全面加强

坚持把政治引领作为推进改革的总抓手,以党的建设、制度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全面强化党对事业单位的领导。

(一)党建为基,建强党的基层组织。坚持党建工作与改革任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合理调整设置党组织,在县水利局设置党支部的大框架下,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党小组”的工作模式,在下属事业单位全部单独设立党小组,组长由事业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

(二)制度为纲,指导事业单位发展。县水利局出台《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办法》,规范党小组宣讲政策、落实决定、党员教育管理职责,真正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各方面、全过程。同时,针对事业单位的特点,明确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方式和程序,并写入事业单位章程,保证党的领导制度在末端落实到位、作用发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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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职责关系和权责边界,制定政事权限事项清单,确立三方权限,确保事业单位真正把精力集中到服务群众的主责主业。一是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重点突出水利局对事业单位重大事项决策权、日常运行监督权。二是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人员管理培训和业务工作的组织实施。三是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福利、党建等工作,由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分口指导和管理。

(三)制定事业单位规范章程。试点单位就业务范围、党的领导、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等11项内容重新制定章程,建立起符合行业专业特点的现代治理机制,让事业单位行使职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聚焦支持保障,配套政策全面完善

在持续深化机构改革的同时,各项配套政策同步完善跟进,确保改革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制定《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财政支持保障政策》,出台关于预算管理的3项规定、国库管理的2项规定和国有资产管理的3项规定,通过加强综合管理,避免因改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二)完善人事管理政策。制定《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人员安置和社会保障衔接政策》,就涉改单位人员分流、人员安置、人员转隶、签订聘用合同及离退休人员交接等相关事项,逐一作出具体规定,为人员的妥善安置提供了保障。

(三)完善改革纪律要求。制定《关于确保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顺利实施的若干纪律要求》,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严格财经纪律、保密纪律。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县坚持把“抓落实、见成效、促提升”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党的领导不断加强。探索建立了加强党对事业单位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突出了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得到充分体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广大党员参与事业单位管理、全面服务群众的理念更加牢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二是工作效能不断提升。通过职能调整和机构整合,减少了办事机构和环节,切实解决了因职责交叉、权力分散而造成的推诿、扯皮等难题。事业单位工作效率、为民服务意识均得到提升。

三是管理方式不断创新。实现事业单位职能与机关“三定”规定有机衔接,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法定化、规范化,与行政主管部门权责更加清晰、分明,从而达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目的。

 

 

今后,我县将认真总结改革试点经验,以勇往直前的改革精神,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全面展开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蹄疾步稳推进改革各项任务和各项政策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