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指出,要准确把握党的民族工作新的阶段性特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总书记在考察时指出,这里是一个多民族地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意义重大,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州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履职尽责,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组成专题调研组开展实地调研,分析发展现状、找准短板弱项、提出对策建议。
X州是全国两个回族自治州和X省两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之一,有古以来一直是进疆入藏的重要通道,州内有X、X、X、X等X个民族,X多万各族群众,X族和X族是以X为主要聚居区的特有少数民族。特殊的州情实际,决定了我州所有工作都与民族工作息息相关,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都蕴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国历史演进的必然选择,千百年来,X各族人民以黄河文明为根脉,历史传承为赓续,丝绸之路为载体,不断增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和衷共济,“谁也离不开谁”成为各民族团结之本、发展之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贯彻新时代新思想的重大实践,新时代十年,全州上下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在脱贫攻坚伟大实践、抗击疫情危急关头、抗震救灾重大考验中,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取得了骄人成绩,增进了民族团结,树立了良好形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近年来,X州深化州情认识,凝聚共同意志,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开启了大建设大发展的崭新局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X民族工作创新发展的基本点和着力点。多年来,X州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所有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少数民族的面貌、民族地区的面貌、民族关系的面貌、民族工作的面貌发生历史性变化,形成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X实践”,谱写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X篇章”。
尽管X州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民族工作成效明显,但与党中央、省委要求和各族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从物质层面看,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是推进X现代化建设的最大瓶颈,我州自然条件严酷、各类资源匮乏,经济总量小、人均占有量少,与全国全省相比差距较大,其中产业集约化、规模化、信息化、品牌化、市场化程度低,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然滞后,人才创新不足等仍是突出制约因素。从精神层面看,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过程中载体单一、创新不多、办法不多,“上热中温下冷”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宣传宣讲的广泛性、教育培训的针对性还不强,全过程谋划、一体化推进相对被动,依法治理、工作保障的能力水平还不高,全覆盖宣传、全社会教育、全方位实践还需花大气力、下苦功夫。
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有“慧”之学凝心铸魂,以有“形”之为示范引领,以有“感”之举汇聚共识,以有“效”之策强基提质,真正打响叫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金字招牌”,走出一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X新路径”。
为此,调研组提出六个方面建议。
---此处隐藏7991字,下载后查看---
现在是X发展势头最好、政策机遇最多的时候,但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从解放思想抓起,发扬斗争精神,树牢敢想敢干、超前作为的理念,着力增强防风险、迎挑战、抗打压能力,以创新性的思路举措打开工作局面。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兴调查研究、求真务实之风,一切从州情实际出发,敢于突进深水区,敢于啃硬骨头,敢于面对新矛盾新挑战,坚决破除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制约。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下气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让企业纷至沓来、产业聚链成群,将X打造成聚人聚才聚财的“一方宝地”。
——视野关乎未来,只有开放包容才能重现昔日辉煌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X仍将处于共建“一带一路”、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兰西城市群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的窗口期、红利期,特别是国家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我州发展提供了“政策礼包”、难得机遇。我们必须树立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国际化视野,有效发挥“一带一路”黄金节点优势,积极拓展中东、南亚市场,持续拓展国内藏区大市场、东部沿海大市场,以食品、民族特需用品为特色,以电商、物流为平台,加强对接合作、提升供给能力,重振“西部旱码头”雄风。
——民心就是政治,只有治理有效才能筑牢安全屏障
良好的社会治理是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和保障。我们必须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将隐患消除于萌芽、将风险消弭于无形、将矛盾消解于未发。在提升“八五”普法覆盖面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进主动创稳、主动创安行动,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壮大调解员队伍,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深化“两联系”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认真倾听各族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调动积极因素、化解消极因素,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