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全市海上交通安全暨搜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刚才,会议通报表扬了两年来在全市海上搜救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和个人,他们在恶劣的气象条件下,不顾个人安危,始终战斗在搜救一线,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祝贺!**同志代表市海上搜救中心作了工作报告,讲的很具体,很全面,我完全同意,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抓好落实。**区政府、胜利油田生产运行管理中心、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三个单位的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讲得都很好,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海上交通安全和搜救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海上交通安全工作稳步推进,重点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等工作扎实开展,海上交通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全市海

上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更加完善,市海上应急救援中心建成运行,海上搜救能力进一步增强。两年来,全市共处置海上险情、事故**起,成功救助遇险人员**人,救助成功率达**%,有力地保障了海上安全形势的总体稳定,特别是成功处置了2018年8月15日多艘船舶受台风“摩羯”影响接连遇险和2022年1月12日韩国籍“五号汽船”轮液化气泄漏等重大险情,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市、县两级海上搜救中心的科学组织和各成员单位的通力合作,更得益于全市海上安全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市海上交通安全和搜救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诚挚感谢!向奋战在海上交通安全和搜救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崇高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海上安全风险居高不下。近2年来,我市海上交通运输繁忙,全市船舶进出港艘次增长**%,货物吞吐量增长**%,其中危险品运输占总量的**%,多为易燃易爆品;海上通航环境复杂,海上油田进入大开发阶段,海上风电场开始建设,海洋牧场等新兴业态发展迅速,但我市海上交通安全和搜救工作相对滞后,还存在许多短板和不足,与海洋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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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编制坚持问题导向,从法律层面上固化了市和县区两级政府海上搜救体制机制、资金支持等救援保障方面的规范要求。各级要结合条例的贯彻落实,逐项梳理完善。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要结合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抓紧重新调整划分海上搜救责任区,编制应急能力建设规划,为县区开展海上搜救工作提供指导。各县区要,落实搜救经费,将海上搜救经费保障资金及救助奖励、补偿等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好搜救责任区内获救人员安置、遇难人员善后处置等工作。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要结合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抓紧调整海上搜救责任区,明确各自搜救海域范围。做好搜救责任区内获救人员安置、遇难人员善后处置等工作,为海上搜救工作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四)全力提升海上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信息化手段是提高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去年,市里已对海上交通安全信息化建设作出安排,**海事局要牵头抓好海上交通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抓好推进实施,依托市海上搜救与安全视频指挥系统,充分整合利用各涉海部门已有信息资源,打造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尽快建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提升我市海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搜救工作的智慧化水平。重点发挥好四个方面的功能。一是

发挥对航经我市重点海域船舶动态全程管控、通海河流及岸线的动态管控实时监控、预警服务信息发布全覆盖、搜救指挥“看得见、听得到”等功能功能,提高我市海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搜救的智慧化水平。沿海县区、开发区和各相关部门都要设立平台终端,充分利用好平台功能,提高海上治理水平。利用平台掌握船舶动态,提醒船舶及时发现并消除异常情况,增强船舶管控能力,提升海上交通安全监管水平。二是发挥执法信息共享功能,由各执法部门将执法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和执法结果及时录入平台,通过平台共享相关信息,提升海上安全联防共治水平。三是发挥海上搜救决策辅助功能,应急救援时,通过构建应急指挥中心与事故现场全数据传输链路,实现远程会商所需现场信息更丰富、决策更科学,应急指挥看得见、听得到,应急救援可视可控、精准到位,提升海上搜救水平。四是发挥预警、服务信息发布功能,利用平台及时发布海上风、浪、雾等恶劣气象预警信息和避让沉船、施工作业等影响航行安全的信息,实现涉灾部门、应急救援力量以及航经我市海域船舶的全覆盖,提升海上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水平。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对平台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整体工作的改进提升。

三、全力保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海上交通安全和搜救各项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压实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强化监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切实维护海上安全。**

海事局要加强对海上交通安全和搜救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严格责任追究,对海上交通安全和搜救工作开展不力或造成事故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针对当前海上交通安全监管盲区和职责不明等问题,沿海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担负起海上交通安全和搜救工作属地责任,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和部门监管职责,加强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确保海上交通安全。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风险意识、专业意识、遵规意识,持续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压紧压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我市已将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制定工作列入立法计划,**海事局要牵头加快推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立法进程,争取尽快出台,进一步厘清各级、各部门职责,规范新兴业态管理,使我市为海上交通安全提供法律基础保障管理有法可依。要加强工作落实的督导检查,对海上交通安全和搜救工作开展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或挂牌督办,对造成事故和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做好海上交通安全和搜救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大家以更高的标准要求,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当前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我市“平安海区”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