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镇乡) 2
2.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镇乡) 9
3.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镇乡)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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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度下达给各村(居)委会的城乡居保工作任务务必要在xxxx年xx月xx日前全面完成。而在xx月xx日前完成两项(续缴费和新增)综合任务xxx%的村(居)委会,由街道办给予奖励工作经费xxxx元,xx月xx日完成xxx%的,奖励工作经费xxxx元,xx月xx日前完成任务xxx%的,奖励工作经费xxxx元。(注:任务完成的确定,原则上是以社保局发布的成功参保数据为依据,而在以上既定的三个时间截点之前xx天已持有符合条件参保人的资料及应缴款的村(居)经公共与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原人社所)核实,可视为相应的时间截点前完成任务)。
二、包户干部及村(居)委会干部的任务完成情况奖惩办法
在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综合(新增和续缴)任务xxx%的,每个(任务)奖励xx元;在xx月xx日前完成任务xxx%的,每个奖励xx元:在xx月xx日前完成xxx%任务的,每个奖励xx元,同在xx月xx日前超额完成新增任务的,每超额一个,奖励xx元。
城乡居保任务完成情况与街道办、村(居)干部年终工作奖挂钩,今年年终工作奖按下达给包户干部和村(居)委会干部的个人任务完成比例发放,完成任务的百分之几,就发放全年工作奖额的百分之几,村(居)委会的参照此办法执行。
今年下达给街道办、村(居)干部的城乡居保任务,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完成xx%或以上的,将在全街道办通报批评,并按规定扣罚该扣额度的年终工作奖,并作为明年评优评先及晋升的主要依据。
三、各村(居)委会的任务完成情况登记和数据收集,任务确认,进度公布,业务协调等工作,由公共与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并全力配合本方案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