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亲戚有从事警察职业的缘故,我对政法工作最初的印象和最初的启蒙便是源于警察这个职业,记忆中最深的是伯伯警帽上大大的国徽,因为伯伯干刑警,家里人害怕罪犯打击、报复对当时孩童的我们一遍遍的安全嘱托。那时候在我心里,警察是正义的化身,整天忙着“拯救世界”。懵懂的我心里想,以后我长大了也要做伯伯那样的“英雄”。
中学那会最喜欢的节目是《今日说法》,每天趁着吃饭的间隙,听撒贝宁、张绍刚轮流讲解案情,从开始评判两个主持人的不同风格到逐渐被节目的内容所吸引,听的多了才逐渐知道,原来“好人”“坏人”的评判标准是一条条成文的法律,而不是我们个人的喜好,原来 “好人”也会判刑,原来“好人”也有可能是“坏人”,也是那时候眼光逐渐被三尺审判台上,身着法袍、敲法槌的法官所吸引,原本这样也可以实现我的“英雄”梦。
大学填报志愿的时候,没有一丝犹豫,我毅然决然地填报了法律专业,读完了本科,我还要继续攻读刑法学研究生,我要实现我最初的“英雄”梦,*年的时间,徜徉在法律知识的海洋里,我们被告知“罪行法定”,一切必须有“据”可循,不可恣意妄为;我们被教会从事政法工作,心中要充满正义,目光要不断地往返在法律条文与具体的案件事实之间;我们被教授法律不应该狭隘的理解为“抓坏人”,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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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有罪的认受到惩罚,让无罪的认得到清白”;我们也被告知法律不应该只有“铁面无私、冷酷无情”的一面,也有“刀下留人”、有温度的一面。至今仍记得毕业典礼上院长给我们的临别寄语“始终不要沾染司法或者权力的傲慢,学会耐心的倾听,倾诉是人民的权利,而倾听是你们的首要职责。我们的校训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实事求是,而这建立于我们耐心细致的调查基础之上,因此不要忽略每一位当事人再细小的权利请求,这可能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全部。”
怀揣着自己的“英雄”梦与*年法律学习的“正义”培训,20**年刑法学研究生毕业后,我首先考取了**市公务员,那时候一心想大城市机会多,同学们也大都留在了**发展,曾想过就此扎根当一名“北漂人”,后来在父母劝说下,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重新考取的**法院系统,重新回到了梦最初出发的地方,留守**的同学们不理解我的选择,几次问我后不后悔放弃**工作回到家乡。刚回来时,心里还有些许挣扎,随着时间的推进,我越来越不后悔自己的选择。我们往往怀揣梦想,奔赴星辰大海,却总是忘了最初梦出发的地方。如今在田间地头,听着熟悉的乡音,看着熟悉的面孔,原来冷冰冰的书本知识变得触手可碰,光阴在指缝间、笔下变得实实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