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工作的三点思考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巡视巡察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工作,既是企业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也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XX公司党委在集团公司党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对所属市县分公司党委、直属单位党组织分批次开展了六轮巡察,在不断的实践中得到了一些启示,总结了一些经验。

一、强化领导是根本

思想上的真重视,是干好工作的前提。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党委,这是公司党委班子率先达成的共识。公司党委以抓好顶层设计、强化组织领导、配强专业队伍为主线,落实职能职责。

一是抓好顶层设计。公司党委确定了“一个定位、两个着力、五条验收标准”的巡察工作思路,即定位于政治巡察,着力于企业最核心和员工最关注的经营发展和作风建设两个关键,按照“一看被巡察党委是否更加风清气正;二看企业生态环境是不是更加优化;三看勤于做事、勇于担当得人是否得到了肯定和鼓励;四看违纪违规行为是否得到了适当处理,违纪违规人员是否受到了震慑;五看是否推动了企业的改革发展”等五条标准进行阶段性评估,把政治巡察与企

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做好顶层设计。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在首轮巡察启动之初,公司党委组建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巡察工作办公室,负责巡察工作的具体推进。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有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全参与到现在的主管组织人事的党委委员和纪委书记,成员由多部门负责人到聚焦于党委办、纪委办、审计、人力、财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更明确,领导小组作用得到更好地发挥。同时,党委组织制定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了巡察工作年度部署定期研究、听取审议巡察情况报告等制度。

三是配强专业队伍。公司党委在每轮巡察人员配备上,坚持从省公司部门主任或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中选任巡察组组长,从市县分公司纪委书记或直属单位纪委委员中选任巡察组副组长,从全省三级副后备干部中选任检查组组长。同时,根据每轮巡察人员评估和各单位推荐提名,从各专业优秀人员和后备干部中,遴选出300余人,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做好巡察专员的日常储备。

二、管控过程是核心

一是完善制度强保障。出台《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巡察组工作规则》等制度,制定《巡察工作操作手册》,进一步明确巡察工作相关要求和工作流程,明确了巡察准备、巡察了解、巡察整改、整改评估等程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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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不仅要看整改进度是否及时到位,更要看整改措施是否有效、整改措施是否落地,重点看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相关整改措施是否得到持续跟进。针对巡察发现的系统性专业问题,由专业主责部门派专人进行专项评估。巡察组完成阶段性评估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公司党委先后审议评估情况,多措并举抓牢抓实巡察“最后一公里”。

三年来,XX公司党委坚守政治监督定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好集中统筹和分步推进,对所属X个二级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巡察所涉单位干部员工的纪律规矩意识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由此带来的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也进一步显现。同时巡察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如现场巡察工作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优化,在不同领域、不同单位的整改成效不

够平衡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深入研究,逐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