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厅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法治建设有关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厅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带头把***法治思想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各方面,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围绕***法治思想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邀请法学专家为全系统作专题讲座。二是全面谋划部署。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其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研究制定全系统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八五”普法规划等文件并组织实施。三是统筹推进落实。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问题。通过党组会、厅务会等研究部署立法、普法等工作8次,先后对制度建设、重大案件办理等工作批示11次,推动中
央和部省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自觉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健全完善自然资源重点领域法规政策。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成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代拟稿起草和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资源督察办法立法调研。科学申报2021-2025年重点推进立法项目8个、2022年立法项目2个。二是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政策文件。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制定印发全国首个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省级考评细则。研究出台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地勘单位改革等政策,有效助推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法规政策管理。对涉及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等内容的自然资源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启动厅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依法制定并报备规范性文件5件。
(三)持续优化自然资源营商环境。一是有序下放省级用地审批权。将天府新区、中国(绵阳)科技城等范围内省级用地审批权分别委托成都市、绵阳市等市政府行使,大力提升用地审批效率。二是着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对重点项目一对一确定“用地保姆”,省级核发重大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98个,全年获批建设用地45.5万亩,川藏铁路、成渝中线高铁、大运会主场馆及配套工程、白鹤滩水
电站、乌东德电站、夹金山隧道等一大批国省重大项目用地得到及时有力保障。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阶段实现“多论合一”,论证审查时间减少50%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一网通办”实现自建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100%对接,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等25个事项和不动产登记3个高频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川渝通办”矿业权登记走在全国前列。四是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出台省级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矿业权出让环境。会同财政厅公布钒钛磁铁矿等6个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率,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在全国率先采取“固定采矿权收益率+竞价探矿权出让收益”方式出让2宗锂钾资源矿业权。2021年度,我厅被省政府评为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政务服务大厅先进窗口单位。
(四)从严开展自然资源督察执法。一是扎实开展自然资源督察。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积极配合做好2021年国家耕地保护督察。在德阳市、峨眉山市、高县开展省级耕地保护专项督察。二是加强卫片执法。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月清、季核、年度评估”要求,全省发现违法用地4199宗、8.17万亩,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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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抓好“八五”普法开篇布局。谋划出台全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二是抓“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开展系统内法治教育。制定2021年学法普法指导目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耕地保护制度等专题培训12期、培训1100余人次,举办自然资源大讲堂14期、培训47000余人次;组织“党建引领法治”答题打卡、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学法考法、庭审旁听等活动;编印自然资源法治参阅7期、基层疑难问题征集解答3期、法律法规问题解答2期,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三是多形式面向社会普法。利用新媒体开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发布各类,300余篇、短视频35部。强化与其他部门互学联动,到省法院、交通运输厅、省税务局宣讲自然资源法律法规。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自然资源法规体系不够健全。二是“放管服”改革需进一步深化。三是部分地方和群众依法用地意识不高,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四是自然资源督察执法效果有待提升。
三、2022年重点工作打算
(一)积极推动自然资源重点领域立法。做好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修订、解读和实施工作。积极推动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资源督察办法立法。根据国家立法进程,加强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管理等制度研究,做好立法储备。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抓好省级用地审批权下放,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切实提高用地审批质效。巩固提升“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全程网办”“川渝通办”,提升企业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纵深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助力打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规范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积极配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法治账图成果推广运用。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推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普法责任清单,探索推出一批自然资源法治文化产品。
(四)继续加强自然资源督察执法。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发现机制、处置机制、治理机制、评价考核机制,构建“大
督察”“大执法”格局,扎实开展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工作。压紧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肃查处整改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