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抓紧推进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及时发现、处置、管控零星病例及小规模聚集疫情,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应急指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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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公共场所管理。疫区内暂停开放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网吧、舞厅、酒吧、KTV、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培训机构、室内游泳馆(池)、密闭场所等室内公共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等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馆或体育场馆部分区域;公园、景区等室外公共场所采取限流措施,实行分时段预约限流、远端疏导。各类公共场所对进出人员实施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出入登记、凭“健康码”绿码方可进入,合理控制人流量和保持足够的社交距离。做好环境消毒,提供洗手和手消毒设施用品。
32.医疗机构管理。疫情发生地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无发热门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当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立临时隔离病房留观发热患者,配合社区开展发热病人排查,医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医疗机构严格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核酸检测制度,实行医院主要负责人带队的院感防控日巡查制度,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群以及防控的基础设施、基本流程逐一梳理,摸排整治各类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各项院内感染防控措施。
33.公共交通管理。疫区内公共交通停止运营。其他区域落实客运场站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消毒、控制乘坐率、客运车辆空调使用、留观区设置、发热乘客移交和信息登记等各项措施;乘客扫码、测温后乘车,全程佩戴口罩。
三、组织保障
34.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联防联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社会责任,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5.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部门根据疫情趋势和风险,评估资金需求,尽早统筹做好资金安排和调度,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切实保障基层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各地要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严格规范资金用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6.细化工作方案。各地要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不同规模城市要做好不同情形下的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应对准备,同时强化培训演练和排查,及时查风险、补短板、补漏洞、强弱项。各地要制定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于2020年9月20日前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各地要在9月底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并完成培训演练和排查工作。
37.强化督促指导。
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推动落实“五有三严”(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措施,严格发热门诊设置管理、严肃流行病学调查、严防医院院内感染)等各项防控措施,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力的,要严肃处理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