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材料:坚持“共联共建”,提升社区基层治理能力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近年来,**县以打造“红色微管”小区治理模式为依托,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度,着力构建“城镇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小区党支部”的党建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兼职委员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提升城市基层党建引领社区基层治理能力。 

坚持组织共建。将**镇东门、改河、建设社区三个党总支升格为社区党委。**镇“大工委”,由分管城建的县领导为第一书记,**镇党委书记兼任“大工委”书记,**镇党委委员兼任“大工委”委员,县城区域内与社会民生密切相关的县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大工委”兼职委员。社区“大党委”书记由社区党委书记兼任,副书记从委员中推荐产生,委员由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范围内与社会民生密切相关的县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社区物业公司及小区居委会中的党员、驻社区的党代表等兼任。兼职委员通过广泛推荐、群众评议、党委研究、上级批复、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产生。兼职委员不占城镇党委、社区党组织职数、不领取补贴报酬,与社区不具有劳动聘用关系,以志愿服务、义务工作为主,以社区“自家人”的身份参与社区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共选聘17名城镇大工委兼职委员、21名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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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员共管。结合兼职委员职业特点,全县建立兼职

委员履职清单,明确兼职委员的主要职责是除了要接受本单位党组织管理,还要主动参加结对社区党组织活动,主要是当好党建政策宣讲员、社区工作参议员、共建项目跟办员、社情民意收集员等“四大员”。为社区提供决策参考、纠纷解决、矛盾化解、沟通协调等工作。建立问事议事机制,兼职委员每季度按时参加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参与社区党组织的重大事务研究、商讨和决策。建立问题交办机制,社区党组织结合兼职委员的行业特点,定期交办辖区内的工作,建立问题台帐,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建立退出机制,对因不认真履行职责、不遵守相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兼职委员,经社区党组织研究上报城镇大工委同意,免去其兼职委员职务,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坚持活动共联。充分发挥兼职委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共建作用,让单位和社区之间互联互通,加强结对共建。社区与兼职委员所在单位通过党建联席会议、签订共建协议、人才结对培养等方式开展组织联建。通过互相提供需求清单、资源清单、项目清单,开展双向服务、双向认领等实现资源联享。通过共同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做到活动联办。通过共同组建志愿服务队,双向提合理化建议等方式,开展“社区党员活动日”、“红马甲”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社区治理,达到工作联促。今年以来,全县社区兼职委员参加社区党建联席会议189次,为社区解决问题

 

 

67个,辖区单位与社区开展共驻共建活动120余场次,有效提升社区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