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在读大学生可兼任乡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副书记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党建带群建促乡村振兴满天星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基层团的工作力量,拓宽基层团干部来源渠道,吸引优秀大学生返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增强大学生群体对黄山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促进大学生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中共黄山市委组织部、共青团黄山市委员会决定面向户籍地为黄山市或在黄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大学生选拔乡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兼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计划

黄山市106个乡镇(街道)、180个村(社区)选拔289名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兼任团组织副书记,兼职时间为1年(2022年7月—2023年6月),需在寒暑假期间到兼职单位全职开展工作,在校期间应加强与兼职单位的联系。

二、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户籍地和家庭常住地均在黄山市(户口迁至高校的大学生以原户籍地为准)或在黄高校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含研究生);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3.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中共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4.思想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工作有激情,身体健康,服从兼任单位管理。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

2.报名方式:关注“黄山市共青团”AAA公众号,输入“大学生兼职”获取相关内容及《黄山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兼职副书记申报表》;填写申报表并将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党员团员证、所获荣誉等)清晰扫描件或拍照图片,采用压缩包的方式发送至岗位所在地团县(区)委、黄山高新区团工委邮箱,邮件的主题命名为“申报岗位+姓名+学校”。

3.选拔任用:报名人选根据资格条件由各团县(区)委、黄山高新区团工委联合乡镇(街道)团组织初审后报团市委审核确定,统一对外发布。

4.联系电话及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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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选拔不以任何名义向报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四、工作内容

1.聚焦基层农村治理和乡村振兴开展工作。聚焦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及返乡社会实践等工作,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党政中心工作,帮助和引导兼职的大学生充分感受乡村变化,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增强服务人民、回报家乡的责任感、使命感。

2.围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开展工作。聚焦新时代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开展党的二十大和团史教育、青年运动史宣讲,开展直接联系团员青年工作,关爱帮扶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引导兼职的大学生增强团组织使命感和服务青年能力。

3.围绕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开展工作。坚持城乡一体,各团县(区)委、黄山高新区团工委及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要主动设计工作项目,帮助兼职大学生完成“十个一”活动:一是开展一次党史团史学习教育宣讲;二是组织策划一次主题团日活动;三是参与一个志愿项目,开展不少于4次活动;四是开展一次青少年假期自护教育宣传活

动;五是策划、实施一次青少年文化体育活动;六是联系对接一名创

业青年;七是开展一次春节关爱重点青少年活动;八是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青年之家参与一次文明创建活动;九是参加一次乡村振兴主题活动;十是开展“我为家乡献一策”活动。其他党政中心工作、共青团重点工作,以及兼职大学生思考、谋划的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开展。

五、有关情况说明

1.入选者岗位分配根据就近就便原则,原则上优先安排在家庭住址所在乡镇(街道)。

2.各团县(区)委、黄山高新区团工委将为每位兼职人员购买兼职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兼职人员不在兼职单位领取工资,由兼职单位为兼职人员履职提供必要保障,因工作产生的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实报实销,居住地非本地的大学生由所在乡镇(街道)就近安排住宿。

4.兼职期满后,对完成工作任务并表现合格的大学生出具兼任职务证明、工作实绩鉴定意见。对表现优秀者,各团县(区)委按照30%、团市委按照10%

 

 

比例授予优秀团干部称号,特别优秀的推报全省优秀团干部,结果通报至兼职大学生所在学校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