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2022年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围绕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治理有效要求,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完善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让农村成为干净整洁有序、村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各村在农村环境整治中的基础性地位。由驻村班子成员包村负总责,驻村工作组具体指导落实,同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部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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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肖航涛任总指挥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欧阳海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农业农村办、交通运输办、“两违”打击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办、环保办、城管中队、应急所、花炮办、卫健办、科教文旅办、统战民宗办、宣传办、纪委监察室、乡村振兴工作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黎精精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考核日常工作。

(二)强化工作职责。各村和驻村工作组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明确各村书记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为直接责任人,驻村班子成员挂点督查,并指导该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三)强化监督考核

1、建立村组考核公示机制,将考核结果在中心屋场的村务公开栏公示,在农户卫生手册上登记清楚。考评结果与村级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挂钩和涉农项目挂钩。镇考核村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参与;采取日常检查与综合考核相结合,通过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

2、实行百分制考核。每月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考评,按县农业农村局考核乡镇评分标准打分,对存在问题的村责成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拒不执行指令的村将加倍扣分排名后移。半年考核结果由每个月考核情况取6个月检查的平均分占80%)和平时督查交办工作完成情况(占20%)二部分组成。

3、考评结果运用。(1)每次检查的排名结果将下发通报排名最后一、二名且分数低于80

 

 

分的村。由村主要负责人在每月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会上作表态性发言。连续二次排名靠后的村,由镇考评领导小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取消年度评先评优,并启动问责机制。(2)对被抽签接受“幸福上栗”日常考核的村,在全县前三名的直接在人居环境月度评分加5分,排名全县倒数三名的直接扣减5分。(3)各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考评结果与项目及资金直接挂钩,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评差的村不安排项目,好的村优先安排。

(四)宣传加分。各村要对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效果、先进事例、典型做法等加大宣传力度,凡在国家、省、市、县主要媒体发表了有关人居环境整治方面的原创文章,以发表日期为准,在当月检查评分中分别加2、1、0.5、0.2分,同一篇稿件在多级媒体发表的,以最高级的加分,不重复加分。每月加分满分为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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