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党建工作考核经验做法

更新时间:2023-03 来源:网友投稿

自2017年中办印发《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来,**集团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工作要求,把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保证,在连续5年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具体实践中,聚焦考核“抓什么”“考什么”“怎么考”“怎么用”等主要问题,强化责任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结合实际逐步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为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优势和党组织政治优势,促进**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聚焦“抓什么”,强化责任导向准确把握党建工作考核原则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基层党建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重视、不平衡、不协调、不持续”的问题,究其原因是责任意识不够强、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集团聚焦这个关键薄弱环节,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要求充分体现在党建工作考核原则中,落实到考核全方位各环节。

抓住党建工作责任制这个根本。先后修订印发《党建工作管理制度》《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聚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构建管党治党责任体系、制度体系、落实体系、保障体系,把党建工作考核作为体系建设和管理闭环的关键环节,全面体现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和要求。

抓住责任传导落实这个关键。在实施考核中,着重考核所属单位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专职副书记(或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履行直接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情况,推动树立各级党组织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的鲜明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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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聚焦“怎么用”,强化效果导向科学运用党建工作考核结果

**集团坚持把考核结果运用作为考核工作的关键环节和核心环节,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和推先推优的重要依据,坚持正向激励与严厉问责并举,把考核“指挥棒”作用落到实处,真正以考核压紧压实责任。

注重与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评价挂钩。突出“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理念,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和管理干部的重要抓手。明确党建工作考核未达到“优秀”的二级单位,党委书记综合评价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结果为“一般”“较差”的,对党委书记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对连续2年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对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并视情况作出必要组织调整。对党建抓的实、任务完成好、业绩过硬的领导干部,给予表彰奖励、提拔重用,有针对性地安排接受教育培训、挂职锻炼、轮岗交流,促进全面发展,树牢鲜明的选育管用干部导向。

注重与班子成员薪酬兑现挂钩。将考核结果与班子成员薪酬兑现紧密挂钩,按绩效年薪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或扣减,作为提高福利待遇、改善工作条件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二级单位,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分管党建工作的班子成员的奖励比例为3%,其他班子成员的奖励比例为1%-2%;结果为“良好”的,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分管党建工作的班子成员的奖励比例为2%,其他班子成员的奖励比例为0.5%-1%;结果为“较差”的,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分管党建工作的班子成员的扣减比例为3%,其他班子成员为2%。通过与薪酬兑现挂钩完善激励奖惩机制,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抓党建、促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注重与党内评先评优挂钩。对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二级单位党委,优先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提高基层党组织争先创优、党员建功立业、党务干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深入挖掘先进典型事迹,广泛持久开展宣传,增强“一先两优”的自豪感与荣誉感,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争创先进中形成比学赶帮的浓厚氛围,为**集团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