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县的意见

更新时间:2023-04 来源:网友投稿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的要求更高、任务更重。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不动摇,聚焦全省乡村振兴先进县创建目标、以全域推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为引领,突出抓好粮食安全、耕地保护、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任务,扎实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大力提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县,为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全年力争一产业增加值增速5.5%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

一、大力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健全农民种粮挣钱得利、地方抓粮担责尽义的机制保障。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深入实施30万亩优质大米工程,持续推进“天府菜油”行动,大力开发冬闲田(土)种植油菜,推广玉米大豆复合种植,发展集中育苗育秧,确保全年粮食、油料播种面积分别达到187万亩、84万亩,高质量完成6200亩大豆扩种、8.1万亩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任务,持续巩固粮食总产全省第三、油料总产全省第一地位。鼓励发展粮食订单生产,落实种粮大户补贴政策。推进耕地种粮情况监测评价。加强旱涝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和农业生产防灾救灾保障。稳定农资市场供应和价格。加快粮食烘干设施建设。增加粮食储备规模,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推进全链条节约减损,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二)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落实生猪稳产保供主体责任,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抓好非洲猪瘟、红火蚁等重大动植物疫病常态化防控,确保生猪出栏120万头以上,持续巩固生猪出栏全省第一地位。高质量发展牛羊畜禽产业,推进秸秆养畜,发展林下种养。树立大食物观,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食物供给体系。规划建设“鱼米之乡”。抓好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持续加强立新、石安等蔬菜基地建设,加快梓滋味酱腌菜标准化一期项目建设,推进蔬菜产业集群发展。健全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大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健全追溯管理制度。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和农产品集散地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耕地保护与农田水利建设。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全面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确定带位置、带责任的新一轮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健全县乡村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严格规范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确保补充耕地与所占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加强耕地用途管控,明确利用优先序,严格控制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巩固撂荒地整治成果,建立防止耕地撂荒长效机制,坚决杜绝“二次撂荒”。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补助政策和建设标准,开展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责任保险,新建4.3万亩、改造提升3.7万亩。加快推进祠堂湾水库枢纽工程建设,推进永和埝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农村机电提灌站建设“三年行动”。健全农田水利长效管护机制。

---此处隐藏9246字,下载后查看---

(二十四)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体系。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加快推进“一组一场”,支持有条件的小农户发展家庭农场,培育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合作社)100家、高素质农民300人以上。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建强供销合作社流通服务网络,加强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融合。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联盟,开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的社会化服务。坚持党建引领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出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激励办法,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或与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多种形式联合合作,共同开发集体资产资源,确保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达5万元以上。

(二十五)创新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坚持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农业农村发展,持续增加公共财政对乡村振兴的投入。推进全省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建设,聚焦现代农业园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色优势产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依托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增信效能,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保持涉农贷款合理增长。持续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提升农村支付结算环境。推动三大主粮保险提标扩面、生猪保险优质发展。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发农机、大棚、农房、仓库等农业生产设施保险产品。鼓励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等参与乡村振兴。

七、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七)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干事创业,推动人才人力流向农村、留在农村。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完善专业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激励约束机制。深入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加大涉农干部的培训,提升农业从业人员学历和技能。强化涉农领域本土人才培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养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

(二十八)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充实加强乡镇工作力量。提升镇村干部能力素质,实行县乡分级培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党支部标准工作法”,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落实好各项待遇保障。加大在青年农民特别是致富能手、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分期分批开展农村党员集中培训。通过设岗定责等方式,充分发挥好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开展巡察,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加强对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将贯彻落实“三农”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纳入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