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大党委建设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建议

更新时间:2023-05 来源:网友投稿

一是“大党委”制未引起足够认同和重视。一方面,部分党员对社区“大党委”认识不足,对社区党建工作仍存在一定的思想认识滞后,并与不断推进的城镇化社区党建工作发生冲突和碰撞。另一方面,社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党建工作动力不足,有些单位认为社区党建应当由社区党组织承担,对他们来说是“份外事”,参与社区党建工作过程中不愿投入过多精力,没有真正形成共建合力。据基层反映,一些在职党员自觉参与社区党建的思想淡薄,相当部分在职党员,“单位党员意识”较强,而“社区党员意识”相对较弱,没有认识到参与社区建设是自己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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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目前,许多社区虽建立健全共驻共建工作机制,但有不少单位对社区党建工作的责任不明确,没有建立层层负责和专人负责等责任制。比如建立的在职党员进社区和党员网络化有关制度,要求党员主动到社区报到,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但由于对在职党员实行单位与社区双重管理和监督制度尚未完善,在职党员到社区登记报到这一制度尚未全面推开,即使已经登记报到的在职

党员,由于其单位对此未作相关硬性的要求,使在职党员的管理难度较大。

三是横向协调力度还不够大。目前,大部分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较多的停留在临时性工作这一层面,在发掘自身优势,为社区提供活动场所、带头宣传社区党建工作、督促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党建等方面显得较为薄弱,尚未实现全面意义上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尚未形成持久的推动力。据部分社区负责人反映,辖区内有部分单位行政级别高于社区、资源掌握优于社区,但承担社区区域化党建义务却弱于社区,有时仅靠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机关单位之间的感情纽带维系,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和制度约束,社区共驻共建工作难以落实。(材料来源:网)

基层建议:一是要牢固树立社区“大党委”理念。树牢社区和驻区单位、非公和社会组织“一盘棋”思想,着力打破系统、领域、层级、单位之间的条块壁垒,推动社区和驻区单位、非公和社会组织“多方共建”由表及里真正融合,促使社区“大党委”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事往一处干,形成强大合力。二是建议建立社区协调机制。配套区域党建“协调文件”,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四级联动体系,督促在党组织统筹协调下,共商区域发展,共抓基层党建,形成“十个指头弹钢琴”工作效应,更好的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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