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6 来源:网友投稿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和用人单位招用工行为,整治各类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发生各种风险,维护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促进我市人力资源合理有序流动,为促进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范围

各类劳务中介乱象,重点整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或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虚假或含有歧视性内容招聘信息、以“返费”等方式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假外包真派遣、网络招聘服务中未经企业认证可发布职位、对用人单位资质和招

聘信息真实性与合法性审核把关不严、个人信息泄露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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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各类媒体,着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宣传诚信机构正面典型,持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剖析典型违法案件,以案释法,震慑违法行为,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范经营。加强普法宣传,深入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自觉守法和诚信意识,提高求职者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鉴别防范能力,引导求职者通过正规渠道求职就业。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

(四)加强制度建设,巩固工作成果。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与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工作创新发展相结合,聚焦问题,标本兼治。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建章立制,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构建用制度管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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