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3-06 来源:网友投稿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大力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进一步推进我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发展的战略布局,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领导意识、提高领导能力为重点,培养造就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为师生服务的好干部,为学院发展建设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干部队伍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将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层以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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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包括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所需的培训费、教材费、交通费、考察费、住宿费;包括学校举办短期培训班所需资料费、聘请教师课时费、参观考察等相关费用。

第二十五条干部在参加脱产学习、培训期间,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