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控制度

更新时间:2023-07 来源:网友投稿

一、联防联控的主体和范围。1、市域外围与他县乡镇区域的林地、林木,涉及的乡镇、街道要明确责任界限、划定巡护范围,积极与县乡镇加强对接,实施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控;

2、市域范围内各乡镇、街道交互区域的林地、林木,涉及的乡镇、街道要明确责任界限、划定巡护范围,主动彼此加强对接,实施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控。

二、联防联控的组织和领导。1、涉及市域外围与他县乡镇区域的联防联控工作,由市森防指牵头对接有关县市,涉及到的有关乡镇、街道参加,通过召开森林防灭火县域联防联控会议等方式,强化信息互通、隐患互查、联防联控、

互助互救,达到森林火灾早发现、早控制,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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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一旦在交界地区发现森林火情,按照首接负责制的要求,积极快速组织扑救,同时,要核实火情发生地归属并及时通报乡镇、街道和市森防指办公室,坚决杜绝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努力将森林火情消灭在萌芽之中。

6、森林防火期内,各森林防火队伍在做好属地防灭火工作的同时,要做好跨区域联防联救的准备。当联防区域发生火情,要第一时间向另一方通报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着火面积、火势大小等基本信息,并组织队伍赶赴现场,相互支持、共同配合,确保实现森林火灾的打早打小打了。市森防指将森林火灾扑救跨区域增援与被增援实绩纳入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