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3-07 来源:网友投稿

xx县地处xx省东南隅,位于xx族自治州中南部,全县总面积xxxx平方公里,辖x镇x乡xx个村xx个社区,总人口x.xx万人,有x、x、xx、x、xx、x、xx、xx、xx等xx个民族,其中藏族人口占xx.x%。xx历史悠久,资源丰富,生态地位突出,文化底蕴深厚,藏乡民俗风情浓郁独特,是闻名遐迩的石刻艺术之乡、x族谚语之乡,也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目前,xx县是xx州一市三县中唯一尚未完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任务的县。为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x月中下旬,我们结合开展“大督查、大调研”专项行动,先后深入部分县直部门、乡镇、村社、寺院、中小学,对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认真听取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族群众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客观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研究提出下一步创建工作思路,形成了本专题调研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全县上下坚持以XXXXXXXXXX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XXXXXX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总体目标,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始终把创建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高标准谋划、高起点开局、高质量推进,形成了各级联动、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开创了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县委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县党政正职为组长的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责任,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创建单位组织协调、各部门联动发力、全社会共同行动的工作格局。县委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动员大会,制定出台《xx县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决定》《xx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和《xx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十一进”方案》“x+xx”方案,县创建办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县考核办将创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动员全县上下,全力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厚植思想基础,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不懈用XXXXXXXXXX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坚定各族干部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行动自觉。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方针政策和创建工作成果,常态化开展“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教育,把思想教育引导“落实到村,覆盖到人”,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始终把坚持创建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层,扎实推进“十一进”活动,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倡导人人讲国家通用语言,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举办“民族团结杯”传统射箭赛和赛马会、牧民群众篮球赛、干部职工运动会等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形成了“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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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夯实创建基础上持续用力。完善党建引领民族团结新思路,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堡垒作用,在全县基层党组织中开展支部设置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的“五化”提升行动和支部班子好、党员管理好、组织生活好、制度落实好、作用发挥好的“五好”争创行动,提升基层组织力,形成“党旗飘在一线、阵地建在一线、党员冲在一线、活动办在一线、服务做在一线”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凝聚各方共识,助力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坚持把懂不懂民族政策、会不会搞民族团结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品牌工程,持续打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教育基地,培育选树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推动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四)在提升发展水平上持续用力。按照“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的要求,把加快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任务,持续做好乡村振兴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和谐社会同创五篇文章,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统筹县域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大好局面、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施好重大民生工程,补齐基础设施、公共安全、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着力解决好制约xx发展、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办好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教育、卫生、社保、就业、养老等民生大事,让各族干部群众在共创共建共享中提升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五)在维护和谐稳定上持续用力。深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定把民族事务纳入法治轨道,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民族事务治理各项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行县级领导干部包案化解和下访接访制度,开展涉及民族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把创建“民主法治寺庙”和“和谐寺庙”作为加强和改进宗教治理的重要举措,下大气力治理宗教领域乱象。扎实开展县直机关单位联寺庙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五学五信五热爱”专题教育活动。巩固提升“一核三治”治理模式,深化平安xx建设,抓好“十个一”工程,全面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实施“八五”普法,扎实开展“法律十一进”活动,全力推进法治乡镇、村社、寺庙等创建工作,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六)在压实创建责任上持续用力。充分发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形成推进创建工作的合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履行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职责,经常深入基层,及时掌握各乡镇、各部门创建工作推进情况,了解存在的问题、困难,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发挥督考一体化办公室作用,加大对全县创建工作的督导力度,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量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倒排创建进度,对于重视程度不够、推进工作不力的乡镇、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开展表彰奖励,确保抓有特色、抓出成效,汇聚全县之力成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