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融合视角下新型农村社区治理问题与对策

更新时间:2023-07 来源:网友投稿

良好的国家治理体系能够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持社会稳定,强大的国家治理能力能推动经济的繁荣发展和社会进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国家治理成为党中央和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城市社区治理和乡村治理作为基层治理的两大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体系已日趋完善。但是,新型农村社区的治理体系还刚刚起步,需要不断加以完善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所以,如何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体系,使之成为城市和乡村优势互补的桥梁、成为城乡融合发展的助推器,是当今亟须解决的问题。

一、城乡融合与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耦合机制

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和治理是以城镇和农村为基底、以城乡融合为路线、以新型城乡关系为主要目标,转变其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生活方式、管理方式、治理体系,从而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对于新型农村社区而言,它是农村但又不像农村、像城镇但又不是城镇。这种以“合村并居”“易地搬迁”等方式建立的新型农村社区为基层治理和居民生活带来了巨大

的挑战,同时也为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带来了机遇。不管是“合村并居”“易地搬迁”,还是以其他形式建立的新型农村社区,都是独立于城市和农村的一种新型社区,它介于城市和农村之间,能够丰富城乡之间的交流方式、拓宽城乡之间的发展道路。新型农村社区不能仅仅停留在建设层面,更要注重治理体系的创新和完善,建构起上下贯通、城乡一体的“城市—新型农村—农村”三点一线的新型行政管理机制。通过对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理念的研究和实践,让城市治理和农村治理能够求同存异、有机融合,能够丰富我国基层治理的方式、创新我国基层治理的理念,有效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城乡融合视角下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制约因素

(一)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有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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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居民就业方面,政府可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吸引外部企业来投资办厂,通过政策扶持等措施支持本土企业到社区周边建立分厂。充分了解社区成员结构,着力引进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轻工业企业和农业企业。在创业方面,政府可对创业者提供创业基金,简化审批程序,提供精准化服务,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困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金融机构对于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项目,可采取减税降费、提高贷款额度等方式为创业者提供融资支持。此外,以社区党员干部为首、社区优秀人才为辅,建立社区企业或合作社。相比于资本下乡的外来企业家,能人型村干部更容易取得居民的信任,其组织动员能力也使企业和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更具有成本优势,能有效克服居民之间的“组织困境”。村干部具有较强的政策敏感性,能快速识别各级政府对企业和合作社的政策优惠和财政资源,为合作社的发展争取更多的社会支持。社区企业和合作社能充分挖掘当地特色产品和优势产业,依据区域优势和资源优势与外部企业建立产业协同关系,实现社区企业与外部企业的优势互补,推动社区经济发展,促进社区居民增收致富。

(四)合理规划社区建设,充分了解居民意愿

首先,政府要对社区的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对社区的选址、规模进行调查研究,保证新建的社区对外能逐步形成产业发展上的有机衔接、基础设施上的共建共享、社会事业向城镇的全面融入、文化观念受城镇的深度辐射,对内能逐步形成产业发展园区化、农户住宅成套化、村容村貌街面化、村务管理民主化的新形态。其次,政府要充分了解居民意见。要建立调查工作组,深入农户家中,为农户细心解读国家的政策支持和新型农村社区的优点,耐心解答农户存在的疑问,打消顾虑,让农户发挥主体作用,与政府齐心协力共同建设和治理新型农村社区。这样既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农民得到真正的实惠,也能增加农民对政府的信心。此外,要不断完善农村拆迁补偿的政策法规。对农村房屋的面积、结构、年限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充分了解农户的补偿意愿,建立一套统一的、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保驾护航。

四、结语

新型农村社区作为新时代的产物,虽然在建设和治理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但它仍是打破城乡分离格局、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因此,要根据地方实际,从治理的源头出发,完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机制,让城市产业渗透到农村、让城市服务渗透到农村,使城乡之间资源和要素的流通更加便捷通畅,让社区居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从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更多免费素材,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