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2023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汇报

更新时间:2023-07 来源:网友投稿

一、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前后组织开展了岁末年初排查整治、全国“两会”期间维稳安保、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等专项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认真履行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截至目前,县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4次,召开安全生产例会6次,县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职责,深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实地调研指导安全生产工作21次,并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分别开展安全督查检查工作,保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排查整治到位、监管制度执行到位。

(二)加强行业部门监管。是压实工作责任。修订完善了《正镶白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原有行业领域基础上增添了电化学储能电站、新能源企业、农牧区嘎查村生产经营合作社、群众自发组织的饲草料交易站、电动自行车、室内冰雪场所、醇基液体燃料、休闲渔业等新业态行业领域,按照“业务相近原则确定监管部门”的方式,明确各部门在新业态行业领域的监管职责,确保安全监管无盲区。二是深入排查隐患。深刻汲取全国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制定印发《正镶白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根据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和季节特点,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底数。1-5月份,全县累计出动检查组522组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498家次,发现隐患问题1163条,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达100%,有效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全面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抓好“评估+执法+服务”。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执法+服务”工作,对非煤矿山、冶金工贸、危险化学品、新能源、城镇燃气等5个重点行业领域33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共发现隐患问题378条,已整改336条,正在推进整改42条(均为新能源行业领域隐患问题,因部分隐患问题需要生产经营单位向上级公司申请资金或上级审批后才可以进行整改,所需整改期限较长。对未整改的隐患问题,县安委办将进行实时跟踪督办,推进整改工作)。四是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截至目前,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累计处罚24户次,处罚金额19.5万元,其中,应急管理局处罚6.3万元,消防救援大队处罚12.72万元,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0.5万元。五是扎实开展复工复产。县安委办组织各监管部门指导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研究复工复产方案,亲自带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亲自检查确认复工复产安全条件,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必须确保关键人员到岗、必须开展全面隐患排查、必须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必须强化安全重点管理)的同时聘请专家进行“把脉问诊”,对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等重点领域复工复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共发现隐患问题23条,已全部完成整改。1-5月份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已复工复产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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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执法精准性、专业性,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保持安全生产执法高压状态,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形成强有力的威慑。持续加大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特别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坚持“能停产不处罚,能处罚依上限”原则,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大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各苏木镇、行业监管部门将严格对照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内容,找准最突出最紧迫的风险隐患全面开展隐患问题排查工作。聚焦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牢牢把握企业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指导各企业集中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主导作用,政府部门强化帮扶指导,然后再开展精准严格执法。

(三)全力以赴做好今年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将按照自治区、全盟关于做好汛期工作部署要求,持续对重点区域和行业领域汛期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对可能由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完善预警预报机制,抓好汛期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情况调度和信息报送,相关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处置和报告突发事件。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升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各苏木镇、各部门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时开展“安康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生产月咨询日”等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各部门积极推动企业负责人做好“五带头”宣传活动,开展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社会大众应急避险能力。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咨询,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