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心城区“路长制“管理模式的实践与思考

更新时间:2023-09 来源:网友投稿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面积不断拓展,管理内容不断增加,管理要求不断提升,现有的各自为政、简单粗放的管理方式,与市民群众对美好城市环境的愿望要求,与日益精细严格的城市管理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从2023年3月开始,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治理工作水平,区执法局在**中心城市新城区试点推行路长制城市管理新模式,着力构建全面覆盖、责任明晰、管理到位、考核严格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城市治理工作向制度化、精细化发展。

一、路长制管理模式运行情况

路长制实行四级路长负责制,将街路划分给各级路长,城管执法、公安交警、市场监管、街道社区等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和协调调度下,对责任街路的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等进行综合管理,形成工作合力,落实综合管控。

(一)组建责任明确的工作队伍。路长制明确了四级路长及队员的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一级路长:区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运管局、**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安排部署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疑难问题;二级路长:区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运管局分管领导,负责安排日常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协调解决问题;三级路长:区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运管局、**镇各片区、路段负责人,负责带领各责任片区、路段网格管理员开展日常管理,监督检查路长、网格管理员开展工作情况;四级路长:区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运管局、**镇网格管理员,负责辖区日常具体管理工作。

(二)规范路长制工作体系。为更好地推进路长制,着力建章立制,规范工作体系,保障精细化管理工作常态化。一是制定了《**市**区城市管理路长制实施方案》、《**市**区新城区城市管理路长制责任分工明细表》等文件,明确了管理要求。二是明晰工作流程。一级路长每周巡查检查不少于1次;二级路长每天对责任路段巡查检查不少于1次;三级路长每天对责任路段巡查检查不少于2次;四级路长每天在责任区域不间断巡回检查和值守。三是制定工作标准。细化明确了市容环境卫生、规划建设、临时经营占道、环境保护、装饰装修、门头牌匾、环卫清扫保洁作业、建筑工地、运输车辆管理等9个方面、30条管理要求和扣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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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建议。

1.严肃督查问责。区委、区政府、区城管委对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通报曝光,严格责任追究并限期整改落实。乡镇、街道等相关责任单位也要制定完善本单位的路长制督查检查、考核奖惩等制度,明确责任,严格奖惩,落实长效。

2.严格检查评比。由爱卫会牵头组织抓好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卫生先进单位评比挂牌活动,对卫生好的单位挂牌表扬,对卫生差的单位挂牌督办;由爱卫会牵头组织协调各办事处、相关乡镇,动员组织各自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全面落实周末卫生日制度,并会同区城管办,做好检查、评比和通报工作。

3.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路长制管理体制机制,明确管理标准和工作要求,密切协调配合和部门联动,强化日常检查和考核奖惩,总结试点经验,巩固管理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水平。

4.加强舆论引导。区融媒体设立专题栏目,加强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曝光各类破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典型事例。各乡镇和街道办要督促社区(村社)加强对居(村)民的教育引导,及时发现和劝阻乱倒垃圾、污水等不文明行为,积极倡导整洁文明的生活卫生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