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规范)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第一章   

第一条  鲁光奖学金是由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香港XX集团有限公司、XX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XX国际经济基础开发公司、XX市投资公司等单位出资组建的奖学金。

第二条  奖学金的宗旨是,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要求,推动中华民族的全面振兴,创造高精尖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促进科教兴国与科教兴鲁战略的加速实现。

第三条  奖学金面向山东省高校,办事机构设在山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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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由山东各高校知名教授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获奖研究生的评选工作。

第十五条  评委会要制订科学的评审办法,并严格按照该办法进行评审,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高效。

第十六条  该奖学金每年十月颁发,届时请省领导、管委会、顾问及其他知名人士出席,获奖研究生名单在省电视台、《在众日报》等媒体公布。

第六章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鲁光奖学金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