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传导责任压力,促进全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按照市委和区委的统一安排,近期集中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责任传导类谈话。今天,我首先与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区直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会后,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与所分管部门、单位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区人大、区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与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及专委会的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谈话;乡镇党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要与班子成员及其他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与本单位的班子成员进行谈话,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与所分管的所有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谈话。责任传导谈话,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具体措施。大家要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切实发挥谈话在从严管理干部中的作用。下面,我重点强调六个方面。
第一,要坚持党性原则,永葆党员本色
坚持党性原则,是对GCD员最基本的要求,是衡量党员立场和觉悟的准绳。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强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要坚守政治信仰,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强化党员意识,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GCD员,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护党。要严格遵守《党章》和党的各项纪律,自觉用《党章》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坚持什么、反对什么,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必须清清楚楚、毫不含糊。要对党忠诚老实,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头脑清醒,经得起各种考验,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在大风大浪面前无所畏惧,做政治上靠得住的干部,绝不受任何错误思想的蛊惑,绝不做任何有悖于中央精神的事情。要强化宗旨意识,积极践行群众路线,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增进与群众的感情,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承诺落实到具体行动当中。要加强党性锻炼,严肃认真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接受别人的批评意见,及时发现问题、改正错误,不断完善提高自己,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
第二,要守纪律讲规矩,强化纪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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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是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没有问责,压力就传导不下去。党风廉政建设如果出了问题,党委的主体责任不可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辞其咎。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突出,干部纪律涣散、作风漂浮的;对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纠正,严重违纪问题频发或出现重大腐败案件的乡镇和部门,要坚持“一案双查”,从严追责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真正让问责成为常态。
第六,要加强廉洁自律,保持一身正气
严以律己,筑牢为政底线,是领导干部的成事之要。严以律己,重在自重、自省、自律。总书记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一个人战胜不了自己,制度设计的再缜密,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每个领导干部都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到防微杜渐、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一要管好自己。严格按规格配备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严禁公车私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严禁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报销个人有关费用,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利用个人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严禁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会员卡、购物卡、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这里再次重申,严禁各单位设立“小金库”。一旦发现类似问题,从严处理,不论金额多少,单位主要领导一律先免职、再做处理。
二要管好家人。从许多查处的贪污腐败案件来看,根本原因在于家教不严、家风不正,把家庭当成了权钱交易所,把家人当成了利益共同体,导致贪污腐化的口子越扯越大,最终落得的结果就是狱中“同病相怜”。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家风建设,塑造良好家风。首先,自己要为家属子女做好榜样,时时刻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其次,要管好家属子女,经常教育、提醒和约束,常打预防针,架设高压线,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