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2024年清廉国企建设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4-09 来源:网友投稿

(一)聚焦政治监督,保障执行更加有力。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印发《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24年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文件,进一步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26项,形成不同层面的“责任清单”,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议题12个。二是严把政治关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修订完善中层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中国GCD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进一步强化遵规守纪意识。

(二)聚焦廉洁风险防控,监督体系更加完善。一是健全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对2023年已排查出的廉洁风险点进行再梳理、再检视,重点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领域、内部管理的关键环节、问题易发的关键点,排查廉洁风险点15个,制定或修订完善防控措施17条。二是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发挥好纪委委员“前哨探头”作用,督促各部门自查自纠,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紧盯重要节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开展监督检查22次,制定《“两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三)聚焦正风肃纪反腐,纠治“四风”更加常效。一是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明确铁规禁令。坚持日常监督和节点监督同时发力,通过印发“廉节通知”、开展“廉政谈话”、自查自纠及强化社会监督等方式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2024年共收到信访举报1件,纪委直接进行初核,现已了结处理。二是推动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严格落实廉洁交往有关规定,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底线、不碰法律红线,开展服务企业活动22次,解决问题16个。

(四)聚焦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笼子更加严密。一是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针对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严格按照权限、规则和程序办理,严格履行集体讨论决定职责,及时掌握并处置问题线索17条。二是推动监管贯通协同。积极探索“互联网+纪检监察”模式,建成“纪检监察大数据平台”,逐步实现对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数据的集成整合和闭环管理;深入推进联合审计工作,完成子公司董事会审计、离任审计和财务收支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清廉国企建设中存在问题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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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廉国企建设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突出政治引领,筑牢思想基础。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以伟大建党精神为引领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好廉政教育活动。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不断完善党委主导、纪委监督、部门协同、全员参与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二)抓严作风建设,筑牢廉洁防线。紧盯重要节点、“关键少数”、重点岗位和薄弱环节监督检查力度不减,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严肃整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务接待中“吃公函”、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断巩固精文减会、过度检查等治理效果。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好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和震慑效应。

(三)规范权力运行,坚持监督执纪。强化对领导层的监督和制度执行,运用监督执纪措施,确保廉洁谈话和决策备案制度得到执行。深化廉洁风险防控,统筹处理信访举报,强化依法问责。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运用“四种形态”,确保案件查办的实事求是和精准性。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实行“一案四查”,剖析案件,查找并修补制度漏洞,提出监察建议并确保整改。提升案件审核质量。

(四)深化政治巡察,强化巡察利剑作用。执行中央和省委的巡视工作方针,发挥政治巡察和联系群众的作用。将意识形态责任纳入巡察监督重点,关注领导班子和关键人员,跟踪市县公司问题整改。运用多种方式确保巡察整改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利用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和制度完善。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打造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巡察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