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党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中国GCD自1921年成立以来,就一直勇于进行自我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从八七会议,纠正右倾错误,到遵义会议,纠正“左”倾错误;从延安整风运动,西柏坡自我警醒,到“两个务必”的提出,我们党在自我革命中,不断走向了成熟。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从“三反”“五反”运动,到七千人大会批评和自我批评;从粉碎“四人帮”,到全面拨乱反正,我们党在自我革命中,不断地发展壮大。尤其是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人新时代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强力推动党的自我革命,从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到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打虎”“拍蝇”“猎狐”,全方位惩治腐败问题,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我们党在自我革命中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如何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制度保障。健全完善组织人事制度体系建设(一)健全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把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建立形成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大决策部署大事要事分工,严格落实收录整理、组织学习、贯彻落实、督查督办、反馈报告再到“回头看”的闭环机制,把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二)健全完善党的领导体制。贯彻落实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推动形成党的领导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加强党委对科学精准授权工作的领导和把关,推动构建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保证党委领导作用的有效发挥。
(三)健全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组织修订集团公司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完善党委会决策重大事项清单和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规范履行集团公司各法人治理结构主体的决策程序,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加强对各直属公司、合资公司党委先行研究讨论企业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前置程序空转,做到决策依法合规。
---此处隐藏2703字,下载后查看---
强化问责是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杀手锏”,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一)加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的问责。将各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作为党员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重要内容,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领导人员述职述学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厂务公开、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监督。对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违反决策程序作出决策、前置研究讨论违反规定或者把关不严等情形,依据《中国GCD问责条例》《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有关企业制度,根据问题性质、造成后果和责任大小,采取检查、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问责。
(二)加强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落实情况的问责。健全落实各级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将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情况,纳入每年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指导不到位、年度换届计划兑现率不高党组织长期不换届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责任。对党组织无特殊原因未按期换届的,纳入经营业绩考核。
(三)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问责。按照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加强对下级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的考核监督,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作为创先争优评比的重要依据,并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对下级党组织不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管党治党不担当,出现在党建工作检查考核中经常排在末尾的、党支部在分类定级中被评为“薄弱”等级的、党组织书记在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中被认定为“一般”或“差”的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严格依据《中国GCD问责条例》和《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对党组织进行检查、通报、改组等责任追究,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责任追究,从而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以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落地。
发言完毕,不当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