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关于派驻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3-11 来源:网友投稿

目前,市纪委监委设立了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覆盖52家市直行政单位、213家事业单位,统一名称为“市纪委监委派驻XX局纪检监察组”,实现了派驻机构由市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市纪委监委负责的工作格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共配备30名行政编制,并入市纪委监委编制总数。每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核定编制3名。其中设组长1名(级别同驻在部门领导副职),同时任班子成员;副组长1名(级别同驻在部门内设机构领导职级);科员1名。目前全市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实有人数为21人,其中: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3人、其余派驻市直单位纪检监察组均2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把握政治方向,强化政治监督。发挥派驻机构靠前监督优势,把推动驻在单位践行“两个维护”作为监督执纪的鲜明主线,在派驻监督上持续体现政治属性。针对贯彻落实总书记对我省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情况,组织各党委(党组)开展专题会商40次,发现问题91个,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50条;将各单位各部门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监督台账,围绕贯彻落实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情况、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灾后恢复重建、耕地保护和乡村振兴等内容开展全过程全链条监督检查18次,发现相关问题26个,全部督促完成整改。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为重点监督党委(党组)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27个,提出整改建议45条,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提升政治能力,强化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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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策建议

(一)加强派驻干部的业务能力。强化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派驻干部的履职能力,提升整体派驻监督质效。结合派驻监督实际和存在短板,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升干部的业务知识和能力水平。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列出派驻监督工作清单,同步梳理驻在单位监督事项清单,不断强化派驻机构运行管理机制,促进派驻监督工作有理有据、权责明晰、运行有序。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强对派驻机构的后勤保障、人员配备和业务指导,增强派驻机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提升派驻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归属感。

(二)把握派驻监督的具体抓手。监督推动驻在单位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协助党组抓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抓好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抓好廉洁风险防控、抓好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抓好以案促改促建促治。监督推动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职责,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为标尺,检视主管部门业务工作,从政策制定、安排布置、行业指导、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政治体检”,看其是否具有履职尽责的政治担当和解决问题的政治能力。促进“两个责任”协同发力、形成合力,建立与驻在单位定期沟通、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等工作机制,共同把握好政治监督“时度效”,对发现的问题敢于督促提醒,对违规违纪违法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认真落实严管厚爱要求,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促使党员干部更好担当作为。

(三)坚守派驻监督的政治属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与驻在单位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监督代表纪检监察机关对驻在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派驻机构干部要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身份意识,严格落实重要情况向市纪委监委机关报告制度,主动将监督执纪执法过程中开展的工作、采取的措施,按规定报市纪委监委机关审批。充分履行派驻监督职能职责,在审查调查中,优先考虑政治要求、政治标准、政治效果,不为办案而办案;在日常监督中,优先从政治上、大局上进行考量,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研究制定监督台账、正负面清单等载体,及时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

(四)明确派驻监督的重点方向。找准派驻监督着力点,加强对驻在单位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以及履行职能职责的监督,引导督促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学深悟透大政方针、扎扎实实抓好落实。聚焦驻在单位政治和业务的一体两面,增强透过业务看政治、透过问题看责任的敏锐性,准确发现识别业务问题背后的政治风险、政治隐患,及时推动加以解决。找准派驻监督突破点,在参加或列席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会议时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看决策的政治方向是否正确,是否有利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出现从驻在单位自身利益出发、忽视大局等政治偏差,尤其关注决策内容、决策程序等是否合规合法,防止因看重表面监督而忽视政治要求、以对程序合规合法的监督代替对实体内容本身真实完整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