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治建设材料: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更新时间:2023-12 来源:网友投稿

D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成就和经验,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成为新时代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历史性成就、标志性成果。D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深入学习《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把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领会透彻、落实到位,是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对于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原创性理论成果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D领导人民创建的新型政治文明形态,其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20xx年xx月,在xx街道考察全国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时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20xx年x月,在庆祝中国共产D成立xxx周年大会上,强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20xx年xx月,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对全过程人民民主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释。20xx年xx月,D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D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列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个明确”的重要内容。D的二十大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提出、实践和发展,鲜明展示了我们D始终高举人民民主旗帜、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坚定立场,为新时代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也为世界其他国家探索发展符合自身实际的民主道路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多次强调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八个能否”衡量标准,即“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D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创造性提出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一个关键、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的评价尺度,即“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要看人民在选举过程中得到了什么口头许诺,更要看选举后这些承诺实现了多少;要看制度和法律规定了什么样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规则,更要看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执行;要看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权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还强调,“一个国家是不是民主,应该由这个国家的人民来评判,而不应该由外部少数人指手画脚来评判”。这些重大论断,科学回答“民主之问”、廓清“民主迷思”,宣示了坚定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有力回击了一些西方国家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攻击和污蔑,增强了中国人民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自信和底气,坚定了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科学概括了中国共产D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的“五个基本观点”。一是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二是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D的本质属性、践行D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四是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五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键是要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D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这“五个基本观点”,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系统总结,丰富和拓展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理论和实践内涵,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指明了目标方向和思路方法。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丰富内涵、特点优势和实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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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这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xx多年来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深刻总结,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要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各级人大代表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这些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可靠制度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实践有力推进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的各个环节都坚持民主原则,依法保障人民行使民主权利。人大代表选举坚持普遍、平等、差额、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无记名投票的原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的基础。最新选举产生的五级人大代表共xxx万多名,都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约xxx万名,是由全国xx亿多选民一人一票选举产生的,这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人大审议制定法律法规,审查批准计划、预算,决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出决议决定等,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征求意见、反复酝酿协商,集思广益、凝聚共识,按照大多数人的意见集体作出决定,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回应人民关切,保障人民权益,同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完备的法治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和修改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明确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制定和修改全面保障人民政治权利的法律制度,规范人民行使各项民主权利的途径、程序;制定和修改民事、刑事、行政以及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环境等领域法律,维护人民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在制定和修改立法法、人大组织制度和议事规则等法律中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等形式,推动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实现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对人大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有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D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一要坚持D的全面领导。把D中央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确保D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二要落实宪法法律关于人民民主的制度机制。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保证宪法法律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得到全面实施,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三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立法协商,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四要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保证宪法法律落地实施,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五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认真倾听人民意见和建议。六要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完善座谈、论证、咨询、听证、恳谈等工作方式,推进人大协商,大兴调查研究,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七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努力建设“四个机关”,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宣传工作,讲好中国民主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