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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强调领导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依法治市各级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紧紧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在真学真思中坚定信念,在知行合一中担当作为,奋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创新发展取得新成效。下面,我谈几点体会。
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努力在思想上“零偏差”。讲不讲党性、党性强不强、政绩观正确与否,有很多考量因素和评价指标,其中最为重要且起决定性作用的就是理想信念。我们党常用“立党兴党之基”“安身立命之本”“精神之柱”“政治灵魂”等词语来描述理想信念的极端重要性。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党员干部如果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就会丧失党员应有的精神境界和应负的政治责任,就会把个人的利益、名誉、权力、地位看得很重,甚至千方百计规避或逾越党的纪律,最终走上违纪违法的邪路。我们必须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奋力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总书记强调,“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党性是党员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我们要自觉用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改造主观世界,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在法治建设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中落实和体现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立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推动法治城市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以绝对的赤诚之心,努力在行动上“零温差”。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中国GCD根基、血脉、力量在人民,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坚持党性,就是坚持人民性,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就是为人民谋幸福。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初心变没变,使命记得牢不牢,要由群众来评判,由实践来检验。”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六个必须坚持”,即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必须坚持自信自立、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必须坚持胸怀天下。这“六个必须坚持”是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场观点方法的重要体现。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宗旨和使命,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时刻把为民造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我们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省市委部署要求,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区位优势特点、基层治理实践,找准法治建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切入点、着力点,统筹好加强顶层设计和推动基层实践创新、推进法治与深化改革、长期规划与阶段安排、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把经济社会发展内生法治需求,转化为法治城市建设的制度规范、政策措施和实际行动,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认真推动解决好法治领域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以真诚的实干态度,努力在落实上“零时差”。总书记强调:“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在于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既是思想问题、作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放在整治“四风”的突出位置,经过持续努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生存空间被大大挤压,广大党员、干部真抓实干的劲头不断增强。同时必须看到,一些党员、干部身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突出。有的抓理论学习不深不透,理解不够到位,自以为学了就是懂了,讲过就是落实了,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班子要牢记党和人民嘱托,发扬‘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对已有的部署和规划,只要是科学的、切合新的实践要求的,符合人民群众愿望的,就要坚持,一茬接着一茬干。”我们胸怀“国之大者”,必须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聚焦问题、知难而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采取有力举措,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扬优势,扎实推动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高质量发展跃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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