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述责工作的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01 来源:网友投稿

  1.党组织书记以个人名义述职,2023年实际履职时间不足6个月的以党组织名义述职。县直工委抽选12个机关党委、党(总)支部书记(具体名单见附件)进行现场述职,其他一级管理的党组织书记(含以个人名义和党组织名义述职的党组织书记,下同)进行书面述职,计划2024年2月上旬完成。

  2.一级管理的党组织书记(包括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请于2024年1月22日前提交书面述职材料(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至县直工委组织股,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县直工委邮箱:**

  二、述职述责要求

  (一)述职述责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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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各党组织要认真梳理分析党组织书记查摆、上级点评、群众评议和综合评价意见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对于重点难点问题要上下联动、集中攻坚,并在下一年度述职时逐一回应,防止问题年年述、年年改、年年在,确保每年解决几个难题,上级党组织要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落实见效。

  四、加强组织领导

  县直工委一级管理的机关党委、党总支下辖管理的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由所隶属的机关党委、党总支等参照本方案自行组织开展,在2024年2月上旬前完成。

  要从严从实推动各项工作,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精心谋划、统筹安排、有力推动,确保这项工作有序开展。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好这项工作,认真履职尽责。

  县直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总结述职评议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开展述职述责工作的情况,要及时向县直工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