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报告

更新时间:2024-01 来源:网友投稿

2023年以来,调查队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将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调查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教育,拧紧思想总开关

(一)班子成员带头学。通过班子学习会,持续深入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促使班子成员进一步熟悉《意见》《办法》《规定》的相关内容,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思考,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精神贯穿落实到统计调查工作各方面、各环节,推动全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二)党员干部重点学。常态化跟进传达学习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将统计法律法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列为党支部常态化学习内容。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要文件规定上来,履行好统计职责,着力抓好贯彻落实。要做到常学常新、入脑入心,深刻认识党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强决心,做依法治统的引领者,防惩统计造假的先行者。

(三)全体队员集中学。召开《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专题学习会,由班子成员进行原文领学和解读,加深全体队员对《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理解,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统计法治意识。开展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报统计造假案例,进一步深化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同一切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勇气决心和使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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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做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同时结合各专业数据核查任务,开展专项统计执法检查,不断增强统计执法的主动性。加强对统计基层基础薄弱、统计法治观念不强的乡镇和调查对象的执法检查,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数据核查,不断提高统计执法针对性和有效性。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环境。

(二)强化数据核查。严格核对统计报表与统计台账,特别是针对重点指标开展检查核查,杜绝漏报、错报、虚报;详细询问并分析统计调查对象填报流程情况,防止出现偷懒随便填现象;对核查数据认真留存相关资料,并盖企业公章,以备后期查验。在核查过程中,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向统计调查对象及基层统计人员传递的信号,强化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对易错易混淆指标和填报口径理解有误的调查对象和统计人员,现场予以纠正指导和培训解疑,提升源头数据采集记录工作水平,把核查成效体现在提升统计调查业务水平上,为夯实源头数据真实有效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注重执法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或者开设统计执法培训班。组织持证人员参与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强化实战训练,以干代训拓宽执法视野,增强执法本领,全面锤炼统计法治队伍,提升统计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每季度选择一定数量的统计调查对象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起到提升执法人员能力、锻炼队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