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县委巡察工作动员会,目的就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从严治党的最新要求,扎实开展好县委巡察工作,努力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刚才,X同志宣读了关于成立县委巡察工作机构文件,X同志对我县开展巡察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这些意见我都同意,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做好县委巡察工作,是中央、省、市对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大力推进巡视监督,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巡视工作的实践看,县以下地方是巡视监督的空白,针对巡视工作存在的盲区,总书记作出了“探索市县巡察”的重要指示。今年中央第一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也明确要求,各省在部署巡视全覆盖的同时,要同步谋划巡察工作。
建立县委巡察制度,将填补对县以下地方巡视监督的空白,构建起完整的中央、省、市、县四级巡视巡察监督体系,丰富党内监督的新路径,形成有效衔接、上下联动的新格局。去年5月,省委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巡察工作,6月,省委印发了市县党委巡察工作《试行办法》,为我们做好这项全新的工作提供了遵循。9月,市委召开全市巡察工作动员会,对全市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市委安排,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专门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听取情况汇报,进行专题研究,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委巡察办和5个巡察组,推动巡察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近期将开展首轮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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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中,要注意把干部工作上的失误和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形成容错纠错机制,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同时,对于恶意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等行为,一经查实,要坚决处理,理直气壮为干事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努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巡察能否取得扎实成效,发现问题是基础,成果运用是关键。要及时分类处理巡察中发展的问题线索,强力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加强成果综合运用,把巡察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通过巡察问题的反馈、整改、督办、公开、处置,推动形成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推动巡察工作强大合力开展巡察工作,离不开各级党组织有力配合。要统筹协调,同向发力,确保全县上下步调一致、同频共振。
一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党委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是省、市、县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全县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县委是巡察工作的指挥部,我是总指挥,李建国同志是我县巡察工作组织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巡察组组长是具体巡察监督的第一责任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配合巡察工作、抓好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县委巡察办要抓好日常协调工作,全力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全覆盖。
二是巡察干部要当好标杆、做好表率,依纪依规开展巡察。巡察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组织延伸的“利剑”,巡察队伍必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铁军。全体巡察干部要牢记使命、敢于监督,忠诚履职、无私无畏、尽心尽力开展好巡察工作。坚定立场、坚持原则,敢于同不正之风和贪污腐败行为作斗争,做到担当担责。要严守纪律、依纪监督,严守政治纪律,做到忠诚忠实;严守组织纪律,做到令行禁止;严守保密纪律,做到守口如瓶;严守廉洁纪律,做到干净干事,切实当好遵守纪律的标杆和严于律己的表率。三是被巡察单位要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巡察。开展巡察,不是要束缚基层的手脚,而是要帮助基层把各项工作开展得更好。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把巡察作为对本地、本单位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健康体检”,自觉做到立场坚定、态度鲜明、摆正位置,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支持配合巡察工作。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本着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客观真实地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积极为巡察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同志们,巡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希望大家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开展好县委巡察工作,为矢志创新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丘区经济文化生态强县和幸福美丽X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