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全市疾控中心改革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更新时间:2024-03 来源:网友投稿

D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D中央明确了新时代D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把“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我国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来一些短板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加大改革力度,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全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市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和队伍建设,为维护全市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坚持统筹结合,加强疾控机构建设

1.建立完善疾病防控体系。落实省委编办关于按行政区划设置疾控机构的有关要求,全市县级以上政府均设置了疾病防控机构。其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副处级,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共设置了10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还设置了16个传染病医院。县级以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承担疾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职责。以县级以上专业防治机构为骨干、县级以下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为支撑,遍及全市、覆盖城乡的疾病防控体系已经形成。

2.加强疾控执法机构建设。根据省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结合原市卫计委等部门印发《关于整合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整合组建各级卫生监督综合执法机构,依法开展医疗卫生、疾病防控等方面的监督执法工作。严格人员准入制度,通过内部划转、公开招聘等方式,遴选医学(含中医)、法学等专业的优秀人才,充实卫生监督综合执法队伍,逐步优化人才结构,打造作风过硬、技术精湛、执法有力的执法队伍,为健康中原建设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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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疾控机构编制总量存在部分缺口。市委现有疾控中心编制标准是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数据(2010年)为准,且包含传染病、地方病、非传染病等专病机构编制,如按此标准,我市疾控编制总量基本达标。但目前我市常住人口(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与10年前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相比已发生较大变化,由940.3万人增长至993.6万人,如按此人口基数测算,目前全市疾控中心编制总量尚存少量编制缺口。

(二)机构设置不均衡,内部优化空间大。县(市、区)卫健部门承担疾控职责的内设机构数量参差不齐,疾控相关内设机构有的设置了5个,有的设置了1个或2个,个别县(市、区)卫健部门由于行政编制较少,未设置专门内设机构承担疾控相关职责。同时,中央有关文件明确,疾控中心内设机构要精干设置,业务机构不得低于内设机构总数的70%,综合管理机构不得高于内设机构总数的30%。总的看,目前疾控中心综合管理部门偏多、业务部门偏少,结构相对失衡,内设机构有待优化调整。(三)基层疾控机构仍存在留人困难、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偏低的问题。虽然近两年各地为疾控机构补充了编制,但是由于基层疾控机构工作人员薪酬待遇不高,特别是与医疗机构有一定的差距,医学院校毕业生大多选择到医疗机构工作,即使基层疾控机构有空余编制,也难以引进和留住较高层次的医学专业人才,导致基层疾控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偏低,人员不能及时补充到位,编制资源效益未充分发挥。

三、下步主要考虑

20XX年4月,D中央、国务院对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进行了部署,要求按照系统重塑、预防为主、科学防控、协调高效的原则,理顺体制机制、明确功能定位、提升专业能力,健全以国家、省、市、县四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军民融合、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按照中央部署要求,目前我市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局已挂牌运行,县(市、区)疾控体系改革已基本完成。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改革后的机构运行情况开展调研评估,做好改革的“后半篇文章”。同时,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衔接,进一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效益,切实推动我市疾控体系改革由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转变,加快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为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健康提供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

汇报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