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提高新时代县域人大工作水平研究

更新时间:2024-04 来源:网友投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支撑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坚持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新时代县域人大工作,是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2023年12—2024年2月,县人大常委会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为契机,成立以常委会主任任组长的课题组,对如何提升新时代县域人大工作实效,采取县内摸底调研、县外学习考察、对比分析问题、研判政策精神等方式,召开座谈会15场次,分别向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调查问卷350份和2980份,占县、乡人大代表总数的87.71%和85.7%,深度总结和分析了当前我县人大工作所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性提出了对策措施。

一、换届以来*地方人大工作现状与创新发展

2021年换届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人大的指导支持下,县人大常委会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作用日益突出。

(一)党委切实加强人大工作领导。换届以来,新一届县委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有力促进了县人大、“一府两院”依法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县委联系人大工作制度。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县委工作的总体布局,明确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具体联系人大工作,与县人大保持及时沟通交流,指导、帮助人大开展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性参加人大重要会议和活动,2023年12月30日,县委书记亲自出席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报情况、交流座谈,为县人大围绕中心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氛围、奠定了坚实基础。建立人大参与党委决策制度。强化依法执政观念,县委坚持主动邀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参加县委书记办公会、列席县委常委会,适时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重点工作部署及时向人大常委会通报,注重听取其意见和建议,确保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同时全县乡镇人大主席兼任党委委员,参与乡镇党委会议决策决定。建立听取人大工作汇报制度。县委坚持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两次人大工作,要求乡镇党委坚持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人大工作汇报,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为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提供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人大履职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县人大及其常委委主要行使监督权、选举任免权和讨论重大事项决定权。换届以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立足新时代新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推动了行使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机制不断健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健全和落实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修订出台《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规范办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重大事项的范围、讨论和决定的程序、决定决议的执行等内容,并督促县人民政府制定了相应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保障了人大依法行使决定权。监督的工作办法不断创新。在建立规范调研视察工作、财政预算审查监督、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题询问、专项工作评议、审议意见办理等9个工作办法的基础上,抓住预算审查、案件评议等专业性较强的监督审查,创新出台《预(决)算审查监督专家库工作办法》和《法律审查监督专家库工作办法》,选聘19名财政业内骨干、6名执业律师,分别组建了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专家库和法律审查监督专家库,弥补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委室专业审查不足力量,提高了专业性领域审查的准确性。选举任免制度不断改进。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严格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宪法宣誓、颁发任命书和年度述职制度,及时修订了《宪法宣誓实施办法》,探索建立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已对发改、商务、人社、交通、林业、文广新、卫计、安监等8名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进行了述职评议,着力推动选任人员作用充分发挥。

(三)乡镇人大和代表工作全面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和代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不断创新工作方式,调动了乡镇人大和代表作用有效发挥。推动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坚持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出台《县乡镇人大工作考核办法》;在1个特大镇和7个扩权强镇试点设立了专职人大副主席;按照“五个统一规范”(功能设置、工作制度、工作台账、学习资料、公示专栏)的建设标准,在全县63个镇乡建立起一个集学习培训阵地、代表履职平台、联系群众窗口三个功能于一体的代表之家。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印发《市、县、乡镇人大代表履职工作手册》,组织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干事、人大机关干部2000余人次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研究制定了人大代表履职监督机制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了建立了代表名册、学习登记簿、小组活动登记薄、接待选民登记薄等“六簿一册”履职动态管理台账,对建言次数、代表活动等情况全面实行登记管理;召开全县年度代表工作会议、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等专题会议,表彰优秀代表小组、优秀建议和优秀代表;邀请部分选民代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组织开展“双联”、“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等活动;在全市率先开展市人大代表年度述职评议,已听取了9名X选举的市人大代表口头述职。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印发《如何规范撰写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建立常委会领导重点件督办制度,开办并适时印发交办、转办代表闭会期间提出建议的《代表之声》,建立形成“重点督办、现场督办、跟踪督办、适时督办”的建议办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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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全履职监督制度,增强代表履职动力。健全履职责任制度。进一步厘清代表履职责任,建立代表履职责任制度,细化代表执行职务的范围和内容,量化每名代表出席人代会、列席会议、参加监督活动、小组活动、选区述职等次数,针对性列出履职“清单”。健全履职登记制度。在明确代表履职责任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代表履职档案“专卷”管理制度,配套制定代表活动、联系选民、接待选民、学习培训、调研视察等制度,统一印发《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日志登记簿》,由代表本人如实填写,年终由各代表小组收集存档,作为评选优秀代表、推荐连任的原始依据。健全履职公开制度。探索利用乡镇、村(社区)党务政务公开栏或履职网络服务平台,开辟代表履职情况公开专栏,向选区选民亮出代表履职“成绩单”,扩大社会知晓面。健全履职报告和述职评议制度。探索建立代表承诺、述职、评议制度,每季度开展“集中联系选民日”主题履职活动,组织代表深入选区联系选民,听取选民意见;县委书记、县长带头,每年选择部分代表到选区单位向选民进行口头或书面述职,接受选民评议,对评价不合格的代表坚决劝其辞去代表职务,保证代表队伍的整体素质。健全履职激励约束制度。落实代表参与活动时间和物质保障,坚持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本级财政给予适当工作经费补助政策。探索建立代表履职积分管理办法,量化代表履职内容考核分值,每季度由所在选区的“代表之家”进行履职积分公示,每年由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工委)将代表履职积分向代表通报并公示、抄报代表所在单位或村(社区)。研究制定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和代表退出机制,对代表履职量化测评,每年由代表小组组内评选推荐优秀代表,由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推荐先进代表小组,在每年一度的人大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给予适当的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对无法行使代表职责的,劝其辞去代表职务。

(四)以开拓创新为动力,推进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加强自身建设是提升工作水平、发挥好自身作用的根本前提。新形势下,县乡人大要自觉践行新理念,更好地把握发展新要求,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工作实效。

1.围绕建成“两个机关”,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改善和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确保专职常委会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60%以上;充实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具有经济、会计、审计、法律等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提高专业领域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健全规范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配强人大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力量,配齐人大委室、街道工作委员会人员。探索对县人大常委会内设委室的功能进行整合,优化人员配备,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制度作风建设。建立党组中心组、常委会、机关例会传达学习重要讲话、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固定议题机制,坚持会前学法讲法制度,加强思想政治、作风纪律、业务知识教育;紧扣形势发展,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完善人大机关工作制度,促使机关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实效,把制度的约束变成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2.上下密切协同,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建设。全部乡镇人大配备专职副主席,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享受同级党政领导待遇。设立乡镇人大办公室,明确为中层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协助乡镇人大主席开展工作。加大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的保障,按规定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乡镇人大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议事规则,规范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依法组织开展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联系代表等工作,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作用。建立健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联系基层人大工作制度,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推动和指导乡镇(街道)人大做到相关工作,着力构建全县人大密切协同的工作格局。

3.激发干部活力,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把人大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通过选拔任用、轮岗培训、挂职锻炼等渠道,使人大干部同党政机关干部同样使用、同样考核、同样交流,并建立乡镇人大干部到县人大委室跟班学习、人大干部到乡镇人大挂职制度,构建形成人大干部“能进能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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