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以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等中心工作,以整治解决各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坚守职责定位,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套取骗取、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惠农补贴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内容
(一)防返贫动态监测排查不实不细,脱贫群众应帮未帮或帮扶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此处隐藏7867字,下载后查看---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乡(街道)、县级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将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作为巩固拓展教育成果的具体成效和推动干部作风能力提升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集中整治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县级成立由县乡村振兴局局长任组长,各乡(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整治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局。各乡(街道)、县级各责任部门要成立专项工作专班,明确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整治专班。健全完善责任部门抓总、配合部门参与、各乡(街道)具体落实,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监督、监管、整治等同向发力。
(三)压实主体责任。各乡(街道)、县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推动、带头督促指导,确保抓出成效。各参与部门要立足职能,密切协作配合,强化工作指导。县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日常调度和督促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定期报送信息。各乡(街道)、县级各责任部门工作组,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集中整治工作,1名负责同志作为工作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日常沟通等工作。集中整治工作实行“月报告”工作制度。各责任部门负责收集统计相关参与单位及各乡(街道)工作开展情况和阶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