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以来,市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及市纪委全会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坚持不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督促加强风险防范、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制度机制,以高质量监督赋能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强化党建统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市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组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实际制定《陆安市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确保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同向发力。
(二)坚持深化廉政建设,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市局党组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深入纠治“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三)坚持强化作风建设,促进作风持续改进。市局党组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坚持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以能力提升赋能争先进位,以作风转变促进担当作为。通过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宗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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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市局党组将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领导,明确党组成员在党建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时,加强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推动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市局党组将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潜在风险点的排查和防范工作,确保廉政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和权力运行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形成有效震慑。
(三)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市局党组将继续深化作风建设,推动干部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意识和工作效能。同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干部的业务能力、政策水平和创新意识,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为全市住建局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权力运行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局党组将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确保权力运行在阳光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权力边界和职责范围。同时,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素质,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规范。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问题,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
(五)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市局党组将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确保重要决策、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同时,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和反馈,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需求。此外,加强与社会监督力量的合作,鼓励和支持媒体、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住建局工作的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格局,推动住建局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