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全面领导。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立足实际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对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体系,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各单位,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督促各科室各单位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三)严明党的纪律。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性、遵守组织制度、加强组织管理、执行组织纪律。
(四)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巩固和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坚决纠正和查处“四风”问题,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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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主动研判形势、主动承接任务、主动加强监督、主动汇报情况。按照局党委部署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工作情况。
(二)深入统筹推进。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
(三)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对分管科室、事业单位、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职责等情况,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局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四)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参加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五)严格廉洁自律。认真学习《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树立廉洁从政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