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4-06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省市安排,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县纪委坚决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我县实际,扎实开展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工作。一年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我县在打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上取得了显著成果。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在过去的一年中,县纪委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x起,同比增长15%,涉及金额达x余万元。其中,查处涉及教育、医疗、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案件数量分别达到x起、x起、x起和x起。

对查处的案件,县纪委严格按照党纪国法进行处理,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人,其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x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x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共问责党组织x个,党员领导干部x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拓宽举报渠道。采取了多种措施来拓宽举报渠道,确保群众的监督权利得到充分行使。在全县各个公共场所和机构设置了实体举报箱,方便群众随时投递书面举报材料。这些举报箱设计有防雨、防盗功能,确保举报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开通了专门的举报电话线路,由专人负责接听并记录群众的来电举报。这些电话线路全天候运作,确保群众在任何时间都能顺利地进行举报。建立了专门的举报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使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方便快捷地进行在线举报。这些电子举报平台具备匿名举报和实名举报的功能,用户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不同的举报方式。对于通过这些渠道收集到的举报信息,我们实行了严格的管理和处理流程。特别是对于实名举报的情况,我们采取优先办理的原则,并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这样做既能够鼓励群众勇于揭露问题,又能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增强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信任。在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方面,我们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和保护措施。对于所有举报人的身份信息,我们承诺严格保密,不泄露给任何无关人员。对于实名举报人,我们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他们在生活和工作中不受到任何形式的报复或不利影响。通过这些综合措施,我们旨在构建一个安全、便捷、高效的举报环境,让群众能够放心地参与到反腐倡廉的行动中来。三是深化部门协作。为了进一步提高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效率和效果,我们特别强调了部门之间的协作。我们与审计、财政、民政等关键部门建立了紧密的协作关系,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等多种方式,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建立了一个信息共享平台,这使得各协作部门能够实时交换工作信息和数据。这种信息的及时互通极大地提高了问题的发现速度和准确性,为迅速响应和处理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持。建立了线索移送机制。当一个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了可能涉及其他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问题时,可以迅速将线索移送至相关部门,确保问题得到及时且专业的处理。实行了联合办案模式。在一些复杂案件的查处过程中,我们会组织来自不同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共同开展调查工作。这种跨部门的合作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还增强了案件处理的专业性和公正性。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联合开展了专项检查。这些专项检查通常是针对性强、力度大、影响广的监督检查活动,能够深入挖掘问题,有效打击和预防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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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提高问题线索质量。加强对举报内容的审核,确保问题线索具体、明确,有利于案件查处。同时,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和激励,提高群众举报的积极性。

三是强化部门协作。进一步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案件查处效率。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形成联合打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强大声势。

四是严肃案件处理。对查处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强烈震慑。加强对处理结果的公开和宣传,提高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素质,为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加强内部监督,防止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县纪委的重要职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群众利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构建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同时,我们也将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的期待和信任【公众号:老船#长@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