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燃气安全示范村创建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06 来源:网友投稿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城镇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走深走实,不断提升居民群众对燃气使用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燃气泄露事故发生,保障居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由乡镇政府牵头,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D群服务中心(综治办)、市场监督管理所、法制办、应急管理所、公安派出所等部门为成员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镇政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联络等工作,统筹开展创建燃气安全示范村的实施。

三、责任分工

---此处隐藏2896字,下载后查看---

(五)总结提升阶段(12月31日前)。各县区、示范区管委会要固化燃气安全示范村创建成果,加强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县、示范区管委会燃气专班要统筹指导燃气安全示范村创建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统筹部署所辖行政村等基层组织开展燃气用户用气安全排查工作,重点抓好燃气用户端安全,防范遏制用户端燃气事故发生,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安全感。

(二)加强执法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区、示范区管委会燃气专班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注重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采取“政府+纪检+专家”方式,要细化排查标准,提升整治成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用气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全面查找身边的燃气安全隐患,鼓励群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各类风险隐患,引导群众安全用气。(四)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调度通报、督导评估、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创建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的要严肃问责。市燃气工作专班要建立由各成员单位组成的督导指导组,加强对各县区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适时开展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