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坚持为民初心 恪守为民之责 全力维护好职工群众切身利益

更新时间:2024-07 来源:网友投稿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站稳人民立场,就必须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踏上新征程,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正风肃纪反腐的获得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实践课题。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拓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纠治。但也要清醒认识到,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并没有完全绝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仍然存在,甚至发生了隐形变异变种,比如“微腐败”。“微腐败”又称群众身边的腐败,主要是指基层单位中存在的情节不十分严重但影响面广、破坏性大的腐败现象。“微腐败”看起来不值一提,但是其危害却不容小觑,诸多的反面典型案例表明,不少党员干部因这一问题最终滑向贪腐深渊。在**各单位,“微腐败”多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是职工群众能够看到的最直观的腐败问题。作为国企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精准惩治职工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清“微腐败”的存在性及危害性

相比于“远在天边”的“老虎”,职工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蚁腐”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行为虽然一般涉案金额不大,违纪违法问题情节轻微,但是侵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和单位的信任,表面虽“微”,实质则“腐”,日积月累可产生的后果同样不容小觑。

(一)损害干群关系。“微腐败”问题直接发生在基层单位职工身边。部分基层干部缺乏党性锻炼、特权思想严重、纪法观念淡薄,把职工、货主当成自己的“钱袋子”,比如接受业务单位私人宴请后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算贵重的物品、红白喜事收受礼金等。这些行为导致职工群众失去了对单位的信任,损坏了干群关系,与党的群众路线背道而驰。

(二)破坏党的形象。“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处于工作第一线的基层干部,既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骨干,又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基层的腐败对党和国家的影响不容小觑。有的干部挖空心思虚报冒领、克扣甚至侵占职工福利等,严重破坏了党和单位在职工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影响了单位的风气。

---此处隐藏2482字,下载后查看---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其中的精髓要义,不断提高对党忠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对党忠诚铸于心、融于魂、践于行,不断提高把握大局、运用政策、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充分认清“微腐败”问题是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项长期的重点任务,准确把握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征和要求,把握好查处“微腐败”问题导向,体现出纪检监察组织“老虎”“苍蝇”一起打,严明纪律无微不“治”的鲜明态度。高度关注、重点分析不同单位发现和整治“微腐败”问题的情况,通过综合分析研判,对长期没有发现问题的重点单位及时进行提醒督促,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坚决落实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要求,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铁军本色,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做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铁军。

(二)夯实能力基础,练就干事本领。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知责于心、担责于行,及时深入包保单位工作调研,紧盯奖金分配、福利费使用、伙食补贴、差旅费报销、社保资金等“微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全面了解站段政治生态,帮助基层单位纪委解决案件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参与单位党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思考基层微腐败的真正病灶,出谋划策,炼就一双“火眼金睛”;坚持下沉一线调研,热情接待职工群众反映问题,主动到基层单位、职工群众身边调研发现问题,面对面倾听反映问题,把保障职工群众利益作为监督重点,掌握职工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最急迫解决的问题,竖起一双“顺风耳”;及时对新形势下的腐败现象、违法违纪行为产生的特点、规律的观察、总结,掌握基层干部“微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方法手段,以及系统性、地域性特点,在执纪审查中做到胸有成竹、心中有数,切实让职工群众在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履职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坚定担当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反腐败斗争中,坚定信念,洁身自好,不被名利所扰,切实做到自治、自责、自成,时刻把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当作第一责任,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以“狭路相逢勇者胜”的“亮剑”精神,坚决铲除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让职工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加强对典型“微腐败”案件的复盘分析,注重从“不敢腐”中挖掘不能、不想的功效,督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入剖析“微腐败”案件背后的制度缺失、管理短板、监督薄弱环节;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有力手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督促健全制度、规范流程、加强监管,不断强化“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由事后查向事前防转变;督促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全面梳理涉及“微腐败”领域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对重要复杂案件实施挂牌督战。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惩治腐败空区没有真。作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对待“微腐败”必须时刻保持警惕、高度重视、零容忍,始终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从小抓起,以严格权力监督让“蝇贪蚁腐”无处遁形,切实保障职工群众利益,为在新征程上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